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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了几步,见院内一片江南风貌春光好景,不由暗自思付,沿着墙根找回门路,不待片刻多留。
谁知刚走到出口,就见一人负手立于门外,头戴金裘帽,身穿无袖袍,毡毛铁靴踏着石板地纹丝不动,仿佛一尊活人石像。阿钦心中警觉,仍尚存侥幸,岂料那人突然转身,只见其左脸横着一道分外醒目的伤疤,阿钦被点了睡穴,即刻倒地不省人事。
*
安纳达在喝酒。
在荒都十余年,自从守着这片水地开始,他就一直在喝酒。
长期的孤独,寂寞,居无定所,让他习惯这样的生活。他的皮肤变得黝黑粗糙,身体变得消瘦迟钝,他哼着不成调的小曲游手好闲的生活着,把瓦西养大,给婆娘的墓前松土,似乎这些就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事。
然而,他很少喝醉。
那狼一样的眼睛偶尔也会绽放出璀璨的光辉。
就像现在一样。
荒都的风猛烈,峥嵘,暴虐,没有人赞美它,人们厌恶这片土地,它贫穷,落后,破败,陈旧,有志向的青年土生土长在这里发芽,却选择远走他处,背井离乡,离开的时候不会流连一眼,似乎已经对这片故土失去任何期待。
安纳达总是沉默不语。
他并非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换句话说,他拥有绝佳的视力,非凡的耳力,只要你问了该问的话,他便会告诉你这里的一切,包括所谓的——历史,禁忌,奥秘。
而现在,他只是抱着酒囊坐在小凳上望着窗外,喝了一口又一口,看这愈加猖狂的风尘迷住双眼,直到窗子前的帘布蒙上他的脸,这才拍拍身上的土,站起来拉动身边的摇铃。
“丁零当啷丁零……”
“阿爸阿爸,发生了甚么事?”瓦西推开门小跑进来,铺天盖地的砂砾依然遮掩不住那兴奋的小脸。
“通知全城的居民,风暴要来了,”安纳达将酒囊扔向一旁,“还有,告诉城里的男人,别缩在屋子里,大干一场的时刻到了——”
*
风暴持续了三天两夜。
青云旁的小木屋被卷上了天,瓦西抱怨道应该把盘子和碗都搬出来,这样他就可以多得到些乳酪饼,还可以放在床头存上几天。
安纳达揉乱他棕黑色的短发,漫不经心道:“要不然以后盘子和碗都交给你保管,饿的时候你就拿出来把它们吃掉,这样以后都不用再吃饼了。”
瓦西想象一下盘子在肠胃里反复挪动的恐怖场面,狠狠打了个寒碜,他再也不要和阿爸讨论吃的东西了……
城里所有的男人都窝在离城门口最近的土堡里划拳喝酒,他们晚上精神十足的吆喝着,白天呼呼大睡,昼夜颠倒,晨昏不分,而风暴竟在最后一天傍晚奇迹般的平息下来。
这一天的黄昏很安静。
男人们都默不作声的擦拭着武器——刺枪,银刀,箭弩,他们早已面色潮红,却依然一杯又一杯将烈酒灌进肚里,每一次的碰杯,都像是最后的团聚,也是临行前的饯别。
安纳达不喝酒,他要保持最后的冷静。
瓦西毫无知觉的被人搬到安全的地方,他迷迷糊糊的睡着,梦里梦外还嚷嚷着安纳达的名字。
这一天的黄昏很美。
大漠孤烟,混沌的云朵向夕阳落下的方向游弋,天幕与空气恢复了清明,金色的阳光下,男人们踏上了征途,他们带着所有人的希望,守护最后一片青云,尽管这其中包含危险与屠杀。为了生存,没有人想这么做,而他们必须这么做。
远方的沙丘扬起了风尘。
开始是单枪匹马,接着来人渐渐多了起来,一队,两队,三队。
敌人似乎到齐。
安纳达手握着银枪站在队伍的中间,看着那顶熟悉的金裘帽,还有那人阴桀的瞳孔,不由心往下沉了沉。
“风把流沙里的水吹跑了,”马上一人开腔,“那是我们空着肚子寻了七天七夜的地方。”
“我们也曾在荒都入住,与你们互为邻里,这水源理应属于我们。”
“你们杀了多少荒都人!”守城这边有人按耐不住,大声争辩道,“为了水源连孩子都不放过!”
“我们为了每个喝下泉水能活下来的人!”
“没有人生来就被牺牲,你们是荒都人,但荒都不欢迎你们!”
“欢不欢迎你们说了不算,”金裘帽的主人讪笑的看了一眼安纳达,道,“说这么多废话没甚么用,想砍几条胳膊由我的马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