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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脸上滚落下来,把他的白色亚麻套装染成了黑灰色,他的背上也冒了汗,他又按了一次喇叭,但没有人出来答应。那些乡下佬一走是开着车进城了。
格莱克微微一笑。
他没有把车开出私用车道,相反,他探身从身后拿出一个喷雾器——只是这个喷雾器里装的是氨水。
格莱克拔掉盖子,又从车里走出来,得意洋洋地笑着,本来是蹲着的狗马上又站起来,一边吼叫一边向他冲来。
格莱克继续微笑着。“很好,狗儿,”他用悦耳,富于魅力的声音说。“你尽管走过来,过来你就会得到它。”他痛恨这些丑陋的乡下狗,这些狗在宽大的庭院里跑来跑去,傲慢之极,你可以猜到它们的主人也一样傲慢。
“操他妈的乡巴佬,”他低声说,仍然微笑着,“过来,狗儿。”
狗来了。它微微俯下身,准备扑向他。谷仓里,一头牛在眸阵地叫,风轻轻吹过玉米地。当狗扑过来的时候,格莱克的微笑变成了冷酷的狞笑。他一按喷嘴,把刺人的氨水直接喷进狗的眼睛和鼻子。
它愤怒的咆哮立即变成短促。痛苦的嗷叫,随着氨水的进一步腐蚀,这曝叫又变成了哀呜。它马上摇尾乞怜,看家狗变成了一条被打败的杂种狗。
格莱克·斯蒂尔森的脸阴沉下来,眼睛眯成难看的两条缝。
他迅速走向前去,对着狗的腰狠狠地飞起一脚。狗发出一声悲惨的尖叫,由于疼痛和恐惧,它没有逃向谷仓,而是转过身向导致它痛苦的人发起了进攻,这就注定了它的毁灭。
它吼叫一声,猛扑上来,一口咬住格莱克白色亚麻裤的右裤脚,撕开了裤子。
“你这狗杂种!”他又惊又怒地喊道,又飞起一脚,把狗踢得在尘土中打滚。他又赶过去,一边喊一边踢,狗的眼睛流着泪,鼻子疼痛难忍,一条肋骨断了,另一根也裂开了,这时它才意识到这个疯子的危险,但已经太晚了。
格莱克·斯蒂尔森追着它穿过灰扑扑的庭院,气喘吁吁地喊着,汗水从他面颊上滚落。狗被他踢得尖叫不止,几乎爬不动了,身上五,六处都在流着血,它快死了。
“你不应该咬我,”格莱克低声说。“听到了吗?你不应该咬我,你这条臭狗,没有人敢惹我,听到了吗?没有人。”他用血迹斑斑的鞋尖又踢了狗一下,但狗只发出一声低低的,嘶哑的叫声,让他很不满意。格莱克的头很疼,这是因为在炎热的太阳下追赶狗引起的,最好别昏过去。
他闭上眼睛,急促地呼吸着,汗水像眼泪一样从他脸上滚落,被打断肋骨的狗在他脚边慢慢死去。五颜六色的光点随着他心跳的节奏,从他眼脸后面飘过。
他的头很疼。
有时,他怀疑自己会不会发疯。就像现在一样,他本来只想用喷雾器里的氨水喷一下狗,把它赶口谷仓,这样他就能把自己的名片插到纱门的门缝里,以后再回来推销。现在你瞧,事情弄得一塌糊涂。现在他根本不能再留下名片了。
他睁开眼睛,狗躺在他的脚边,急促地喘着气,汗水滴滴答答地从它的鼻子往下流。格莱克低头看时,狗谦卑地舔舔他的鞋,好像承认它被打败了,然后安静地死去。
“你不该撕我的裤子,”他对它说。“这裤子花了我五块钱,你这条臭狗。”
他必须赶紧离开这里,如果那个乡下佬克莱姆和他的妻子以及六个孩子从镇上回来,看到推销员打死了他们的狗,那可不妙了。他会被解雇的,公司可不雇用打死基督徒养的狗的推销员。
格莱克神经质地咯咯笑着回到汽车边,钻进汽车,迅速把车倒着开出私用车道。他向东开上了一条土路,这条路笔直地穿过玉米地。他把车速开到每小时六十五英里,在汽车后面扬起一大片尘土。
他不想被解雇,至少现在不想。他赚了很多钱——除了公司给他的之外,他自己还在悄悄地赚钱,他干得很不错,另外,四处旅行可以遇到很多人……很多姑娘。这是一种很好的生活,只是一一一一只是他并不满足。
他继续开着车,头在咚咚地跳。不,他就是不满足,他觉得他应该干大事,而不只是开着车在中西部卖《圣经》和偷偷摸摸赚点儿小外快。他觉得他天生是要干……干——惊天动地的事业的。
对,的确是这样的,几个星期前,他和某个姑娘在谷仓的干草堆上搞。这姑娘的父母开车到集市卖鸡去了,她主动挑逗他,问他要不要喝一杯柠檬汁,接下来的事情就可想而知了。当他们完事后,她说跟他搞就像跟一个牧师搞一样,他打了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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