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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简述历史之重。我等不才,实则无话可言,本应礼鞠三躬于读者,退居台后,然女士邀约之情,受之荣光,却之愧矣。
我等荣幸。女士之《简史》,凝练且万全,这在其他同类著作中仅为空谈尔耳。
女士以区区廿页涵盖普劳斯以八百之浩繁所不能,其观点亦毋须以数字、照片、脚注、图表为佐证。
女士树碑立传于史,绝不步人后尘,拾人牙慧,而别开生面者,我等当以之为师也。
我等以为,荐女士之佳作以飨读者,诚笃之甚者,莫过于其下两份奢望:其一,我等之苦劳,能于日后改版修订时赢得只言片语;其二,望我等有幸成为女士惠以出版许可之寡者。
我等唯恐耽于申谢,损及女士《简史》凝练与万全并存不悖之完美品质,故就此休矣,并荐此书于读者,因我等深知,此书最终将为其作者及其国度获得应有之美誉。
理查德·斯夸尔斯
纽芬兰省总理
枢密院顾问,高级圣迈克尔和乔治勋爵,王室顾问律师
1923年3月书于圣约翰斯
费尔德主教中学(1)
12岁那年,我从父亲的深渊里得以拯救。祖父退休后,父亲的兄弟弗雷德当上了家庭鞋靴作坊的经理,成了他的新克星。我敢肯定是在祖父的敦促下,弗雷德提出要送我去费尔德主教中学上学,那是一所私立学校,圣约翰斯城里家境稍好一点的家庭都送孩子去那儿。之所以有这想法,是因为作为家里最大的孩子,有朝一日我或许会凭费尔德中学的文凭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将我们斯莫尔伍德一家拖出贫困。父亲不同意,说他不愿让人认为他是穷光蛋,说在他看来卫理公会学校一直蛮不错的,说费尔德中学是〃培养势利小人的地方〃,不值得去。他声称他认识的一个人把自己的儿子送去费尔德,结果有一天这小子跟同学一起在街上遇见老子,居然对面而过,好像不认识他。
〃我才不愿像那个可怜的贝克那样,当众丢脸。〃这句话他喋喋不休说了好几周,也成了他夜半三更自言自语的话题。
〃儿子,不要离我而去。〃他一边在平台上跺着脚,一边高声吼道,〃求求你,别在我耄耋之年弃我而去。〃
〃你还不到40岁呢!〃母亲说道。
〃求求你,别抛弃我。〃他吼道,〃你忍心留下我吗,孩子?忍心抛弃你可怜的老父于这般境地?〃
我竭力向他解释,费尔德中学离我们住的地方还不到两英里。〃你不会几年见不到我。〃我说,〃每个礼拜天我都会回家,圣诞节和暑假也会回来的。〃可他的悲伤丝毫不肯减少。
〃你不会回来的。〃他说,〃你一旦跟那帮人混上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你会比我能干,比我查利·斯莫尔伍德能干,你会像贝克的儿子,当众奚落我。现在这才刚刚开始,用不了多久他们都会走的,玛丽亚、戴维、艾达、伊莎贝尔、赛迪。〃
〃赛迪才6个月大呢!〃我母亲说。
〃都会走的,我的天,把我一个人留下,孤零零地守在这鬼地方,这凄凉的岩石,身边就只有一个名叫明妮·梅的胡格诺派教徒。〃
不过,还是我妈占了上风,9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手提衣箱,走出房子,跟叔叔弗雷德·斯莫尔伍德一道出发去费尔德中学,母亲和兄弟姐妹们站在台阶上,挥舞着手,高喊着道别,母亲泪涌如泉,可父亲一开始没有踪影,紧接着楼上的窗户打开了。他睡过了头,被楼下的道别声吵醒了。他穿着汗衫,身子探出窗外,手指捋着头发。猛然间,在父亲的注视下,我觉得自己真像个花花公子,穿着短裤、长袜、还有伊顿式衣领 ,看上去像是被漂得净白发亮,但实际上是抹了明胶,用湿布擦一擦就能干净,不需洗涤。在此之前,我跟眉脊山上所有男孩一样,穿得像个小大人,头戴尖顶的斜纹软呢破帽,身穿半截长的大衣和羊毛裤子,没有分开的黑发从额头一直梳到脑后。我戴着眼镜,像是在昏暗的灯光下苦读了20载似的,在两片几乎是不透明的镜片背后,我的眼睛成了一对蓝色的小珠子。
〃儿子,你要去费尔德中学了吗?〃他说,不安地咧开嘴。
〃是的。〃我答道,声音发颤。
〃他们会关照他吗,弗雷德?〃父亲问。
〃当然会的,查利。〃弗雷德叔叔说,〃他们会照顾好他的,你就放宽心好嘞。
〃弗雷德的口气中有一种味道使我感到愧对父亲,不满弗雷德,我觉得他不该当着我的面用这种轻蔑的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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