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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又完全作为他那个时代的表现让读者去感受和理解。他阐明了个人的发展和历史的发展之间的遭遇冲突,说明在一定的时刻,一个个体在他那非常深入和熟悉的境况中,通过家庭,可以完成历史的任务。
萨特的自传《词语》也是一部成功之作。它与《家庭的白痴》之间有着渊源关系。萨特说,如果他不写《家庭的白痴》,他就不可能在《词语》中谈他要谈的东西。他开始写和后来重写这两部作品的时间都是交织在一起的。
第三部 抗争(1970…1980)作家最后的辉煌:《家庭的白痴》(2)
但他写这两部作品所采用的方法和达到的目的不一样。在对福楼拜的研究中,萨特使用了情感同化法,也就是不让自己的好恶态度影响对人物的研究。他做到了这一点。而在《词语》中就不是这么回事。一个人对自己不可能产生情感同化,因为他与自己的关系中总带有一点同情或厌恶,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道德和价值判断。所以萨特说,《词语》并不比《自由之路》更真实地反映他自己。《词语》也是小说,是他自以为真的小说。
这两者相同的是,它们的关注中心都是一个作家的神经官能症,或者说,一个人是如何因其神经官能症而成为作家的。不过一个是他人,一个是自己。在研究方法上,两者有共通和相互启发的地方。
《家庭的白痴》在给我们如何研究一个历史人物、再现真实性方面提供了一个出色的范例。萨特在这部作品中抓住的一个中心点就是“总体化”。
我们关于人物的信息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例如“福楼拜生于1821年”。这是一个客观社会事实,只要通过官方文件就可以证实它。另一种是例如福楼拜在给情妇写的许多信中都提到的一句话“艺术使我恐惧”。这也是客观的。但我们不能随意判断它就是真实的从而给这句话一种意义,除非我们能首先确定福楼拜一般来说和在这个例子中特别来说是真诚的。因此,这句话只有放在一个总体中才具有意义,而它又是这个总体的一部分并且创造这个总体。这种总体化的思想也就是萨特人学辩证法的精髓。
萨特在对个体的人的研究中还紧紧抓住了“体验”这个观念,它的重要性就像他的早期著作中的“意识”这个概念。个体的生活体验总是可以理解的,但不一定能够认识。它是一个精神生活辩证过程的总体,这个过程对其自身来说是不分明的,因为它是一个经常不断的总体化,从而必定是一种不能认识到自身是什么的总体化。在多数情况下,对于生活体验的理解是很难得到确切的描述的。
萨特经常说,福楼拜不能认识自己同时又非常好地理解自己。他的意思是,一个人通过生活去体验,也就是说,生命在理解自身中存在,这并不需要任何知识,并不需要任何表述确定的显明意识。
《家庭的白痴》是一部严肃认真的研究著作,同时它又是一部文学作品,一部传记文学,一部真实的小说。萨特希望人们把它当作一部小说来读。因为它确实是讲述了一个人的修业故事,他的学业导致他的终生失败。这是一个富有悬念的故事,直到最后,才使“福楼拜是怎样成为他自己”的答案和谜底完全显现出来。
萨特写这部书时,每时每刻都在发挥想象,因此,也可以说《家庭的白痴》中的福楼拜是萨特想象中的福楼拜。但这种想象不但不与真实相矛盾,反而是其必备的条件。想象的过程也就是不断探求总体化的过程,是使用严谨的辩证法还原福楼拜本来面目的过程。以想象为主体的作品当然是小说,但这是一部真实的小说。
与《词语》的刻意经营不同,《家庭的白痴》的风格朴实自然。作者信笔写来,不多修饰。即使有的地方出现讲究的文体,也是因为这里有着某种“难以言说”的东西,需要用这种方式曲折尽意;而有时是有着50余年写作习惯的萨特在不经意间自然出现的妙笔。他这时认定,从根本上说,最好的作品总是在没有太多苦心经营的情况下写成的。这是一个对文学勘破和洞穿者的心态,也是一个在文学造诣上达到炉火纯青的作家的心态。
萨特那些政治上的左派朋友不太赞成他写福楼拜,他们多次建议他改写一部关于革命或平民的小说。萨特拒绝了,他没有这种愿望。在文学事业上面,他不会听命于任何人。但他又表示,如果他只有四、五十岁,他不会去写福楼拜,而会更多更好地在人民法庭上发言或为《我控诉》写稿。在1970年,他甚至还想写一个剧本。总之,他意识到自身的矛盾,而矛盾又总是伴随着他。
他在一个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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