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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审判
宁先杰话里有话,他以为他俩结伴豪赌,事发后马向东总说是他带他去的赌场,这真是本末倒置。其实马向东也明白,每次他要去赌,总不能自己赤裸裸地去邀请别人,总得有人替他把话说出来,宁先杰在这方面最“善解人意”,所以他和宁关系走得最近,只不过没想到,关系走得最近的人到了看守所里却分的最远。
宁先杰又说到那借来的50万美金赌资的事,那50万,一开始也不是50万,马向东最初是让他去借100万!
宁:“他当时是以私人名义,说借100万,我这个人呀,就是太实在了,当时就是惟命是从,给他去借,结果,人家说先拿50万行不行?我跟”老板“讲先拿50万行不行?他说行,就先拿50万。”
我问宁先杰那么到底马向东在北京党校学习的时候一共去外边赌过几次,宁先杰说“八九次吧”,这说法比老马自己所说的次数多了三倍。宁先杰对老马的评价还有结论性的如下语言:
“他这个人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你围着我、顺着我,就提拔你;你逆着我,我肯定就让你靠边儿站!”
在所有对老马人品的评价中,原来直接和他对口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泰明所言简直让我毛骨悚然:
泰:“1997年,我和马向东去北京开会,晚上他叫了几个人说咱们出去放松一下,我以为他说的”放松“就是去外边歌厅唱唱歌,没想到到了歌厅他就叫了几个三陪小姐,小姐要陪我们跳舞,我既不会跳舞,也不会抽烟,不会喝酒。他就在那一个人尽兴。一会儿他跟小姐要赌一种色子,小姐说你要输了就给我一百块钱,马向东说:那我要赢了呢?小姐说你要赢了,赢一把我脱一件衣服,马向东也不愧是老赌客了,连赢了四把,把小姐身上的衣服脱得精光,我当时非常紧张,这要叫别人看见多不好——”
我不愿意相信泰明告诉我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的,多年做女人的经验告诉我,男人要赌不一定就色?但是要色,必然下流。如果泰明说的在北京歌厅里的事都是真的,那他马向东还是人吗?如果他还是人,如果这才是他最隐秘、最真实的一面,我很难想像我怎么能那么平静地对他曾经做了好几个小时的采访却没有爆发女人对这类男人最本能的愤怒?可惜,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对马向东的采访已经完成了。
当时的沈阳官场
有人的地方就有场,有做官的地方就有官场。
曾几何时沈阳的官场一度是什么样子?
据有关部门介绍,“沈阳腐败大案”俗称“慕、马大案”已被查处的一共有106人,移交司法机关的84人,这些人中23人是副厅局以上的领导干部,17个是单位的一把手。他们贪污受贿,疯狂敛财,以人划线,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善于伪装,大有“官员群体腐败”的猛虎下山之势。在这样的“官场”形势下,诞生慕绥新、马向东这样的“大贪官”是不是就顺理成章?
问到马向东对那几年沈阳“官场”形势的看法,老马并没有特别强调“时势造英雄”,他的表达中最对抗的就是慕绥新,仿佛慕绥新贪,他就不能不贪,和慕绥新相比他贪得还不够档次,手法还不够狠,有慕绥新在,做官、为人的所有标准都化为乌有:
马向东:“慕绥新到沈阳工作后,好大喜功,他在个人捞钱上胆子也非常大。”
我问:“慕绥新的胆子大到怎么样一个非常的地步你能给我一些例子吗?”
马:“比如说沈阳有一个搞房地产的人,欠了建委500、600万的赔偿金,这个是不能免的,老慕也没有征求我的意见,他就同意给免掉了。这种事,说老实话,我的胆子就不小了,但是再大胆,也不敢干这种事,他就敢干。还有还是某个人有走私车,老慕就公开推销给我们市接待办,四台奔驰,推销给北京办事处两台旅游车。所以我看他这么做,我没和他作斗争,反正他公开捞,我送上门的不拒绝就得了。”
老马的“愤愤不平”让我证实了两个信息:一、他在官场上和慕绥新的确展开过一场疯狂敛财的大赛;二、他们和行贿者进行“钱权交易”的诸多管道之一就叫做“减免”。
我曾问过接受我采访的所有沈阳“案犯”:“前几年,在沈阳,只要官场上混,都得会玩送钱的游戏吗?”得到的回答是一样的肯定。
我问过宁先杰,沈阳的送钱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宁这么说:“比较重一点是从97年开始的,慕绥新来了以后沈阳的确是肆无忌惮。”
问:“什么叫肆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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