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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自己也说,这是“30年代,读书时期,国难当头,思想苦闷,于苦雨愁城中,一段无结果的初恋故事”②。不过,关于这段故事,还有些余波,也一并记在这里:一是王淑的母亲曾到育德中学找过孙犁一次。想来这位寡居的老母,也曾希望为女儿的终身大事起些促成作用吧。再就是1936年,当孙犁在同口教书的时候,他的同事侯士珍(河北省定县人,育德中学师范专修班毕业),给他看一张保定出的小报,上面登载:王淑随一军官离家潜逃,后来在舟中被人追回。看了这个消息,孙犁惘然无对……但对王淑,就是到了晚年,他在担心的同时,也仍然做着好梦,为她祝福,也为使自己感到欣慰:我不知道,生活把王淑推到了什么地方,我想她现在一定生活得很幸福。
那种苦雨愁城,枯柳败路的印象,很自然地一扫而光。①
但愿如此吧。
天作之合
上面谈的那个“无花果”的故事,全部是孙犁自己向读者的“交心”材料。其实,他在1929年还读初中的时候,就已经结婚了。
他是先此两年即1927年订婚的,女方是本县黄城人,姓王。那不是一个浪漫故事。说起来也有些“奇”,至少是“天缘凑巧”了。
算起来,订婚那年,“她”——旧时农村妇女没有名字,我们就这样称呼了——是十七或十八周岁,长孙犁三、四岁,正合乎“女大三,抱金砖”的老习惯。是一个夏季的下雨天,黄城村东方向走来两个以说媒为业的妇女,雨已经淋湿了她们的衣裳。她的父亲认识其中的一位,这时正在临街的门洞里闲坐,便也让她们到门下避雨,顺便问道:“给谁家说亲去来?”
“东头崔家。”
“给哪村说的?”
“东辽城。崔家的姑娘不大般配,恐怕成不了。”“男方是怎么个人家?”
媒人介绍了一下,笑着问:“你家二姑娘怎样?不愿意寻吧?”
“怎么不愿意。你们就去给说说吧,我也打听打听。”媒人得到这爽快的回答,来回跑了几趟,亲事便说成了。
按照旧式婚姻的风俗,新郎新娘的首次会面,应该在拜过天地,新郎为新娘揭去头盖之后。但是孙犁却在结婚以前见过了他的未来的新娘。这个礼俗上的小小“改革”,给这场旧式婚姻增加了一丝“新”的色彩,至少在形式上是得到了双方心理上的满足和默许。
下面就是孙犁记述的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定婚后,他们村里唱大戏,我正好放假在家里,她们村有我的一个远房姑姑,特意来叫我去看戏,说是可以相相媳妇。开戏的那天,我去了,姑姑在戏台下等我。她拉着我的手,走到一条长板凳跟前。板凳上,并排站着三个大姑娘,都穿得花枝招展,留着大辫子。姑姑叫着我的名字,说:“你就在这里看吧,散了戏,我来叫你家去吃饭。”
姑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看见站在板凳中间的那个姑娘,用力盯了我一眼,从板凳上跳下来,走到照棚外面,钻进了一辆轿车。那时姑娘们出来看戏,虽在本村,也是套车送到台下,然后再搬着带来的板凳,到照棚下面看戏的。①就这样,这位好心眼的姑姑做了第二个“月下老人”。结婚以后,“月下老人”常拿这件事和侄媳妇开玩笑,侄媳妇却笑着说姑姑会出坏主意。
当地的习惯,结婚后的农历年节,要去住丈人家,这在那时被看做人生一大快事,与金榜题名相等。因为是“娇客”,不只吃得好,而且有妻子的姐妹兄弟陪着玩。在正月,也许是一起摸纸牌,也许是围在一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在这样的场合里,“娇客”纵然风流不似怡红公子,论起尊贵,却也“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焉”。
但是孙犁对这些事全无兴趣。岳家外院有一间闲屋,里面有几部旧书,也不知是哪一辈传下来的,满是灰尘。孙犁不管这些,他把书抱回屋里,只管埋头去看,别人叫,妻子催,他也不动。这样一来,村子里对这位“娇客”有了两种看法:老年人夸,说他到底是个念书人;姑娘们骂,说他是个不合群的书呆子。
书呆子自有书呆子的见识和主张。结婚后,他教妻子认字。有一天,他指着洞房里贴着的“天作之合”四个字教她认。她果然很有慧心,点头笑着说:“真不假,什么事都是天定的。假如不是下雨,我就到不了你家里来!”
妻子对孙犁的帮助也很大。他曾郑重地说:他的语言最早得自母亲,母亲的语言对他的创作影响最大。母亲去世后,就是他这位少年结发的妻子了,“她的语言,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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