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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输了钱要往口袋里掏时,关于那对自杀的夫妇的记忆这才醒过来。
两年后,我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偷盗者。
在我后来的偷盗生涯中,我注重训练自己的观察力和临时反应力,才一
直未被捕获。大概在四年前,我开了一家服装店,后来又开了几家咖啡厅,每
天收入大概一两千元左右,可后来,我干脆把它们转让给了别人,当时我给自
己的理由时:看来我对钱真的没什么兴趣了,我已经爱上了偷盗。
于是,从卖掉店子后,每月我会象征性地做一次案,且每个地方只做一次,
每次都偷一类东西——女人身上的首饰。这的确很刺激。这次我选择了B市。顺
便说一下,这几天我又有了个新的打算:等我四十岁后,我就把我所偷的还在自
己手上的东西还回去,那两百年后,被人们整天挂在口头上的民间传说就会有一
个是由我创造的——‘从前,有个神偷,他很厉害,他偷了许多东西都没有被抓’
接下来的情节就让那些无聊的人杜撰吧,最后,情节会少不了这么一段‘于是,
他不在偷窃,他把自己手中的赃物一一神不知鬼不觉地退回去,又把自己的财产
变卖…
闲话少说。我花十天才选中B市的东街577房,是因为有三个理由:
第一,这里离警察局比较远,巡逻的人也很少来这里,第二,这房子的女主人常
常一个人呆到深夜12点,她不喜欢外出,至少在我观察她的几天里,只看见她去
超市买过一些家用东西,开始我还以为她残疾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要考虑
更改目标了,幸好她不是,她健全得很,她的背影就像三十多岁的年轻女人,但
她的脸,却看得出有四十多了,尽管有许多的修饰。
还有比较关键的第三点——每晚12点左右都有个男人钻进了她的房子里,接着
灯就熄了。所以我想,这个女人是单身的,那男人是有家室的人,或者,这个女人
也有自己的家室,只是她的老公和孩子都不在她身边。这两种假设都对我有利,万
一我被他们抓住,就可以此威胁他们,并叫他们给我一笔钱,免得我还要自己去
偷。
我选择了这个月的15号,月亮很小,但也能让你模模糊糊地分得清方向。
在开始,一却都和我预料的一样:晚上12点时,男人钻进了女人的房间里,然后
灯就熄了。我打算再等两个小时,那时他们都会因为筋疲力尽而睡得像死猪一般。
做什么事都需要有耐心,特别是做小偷。
夜很静,也许浪漫的人正在欣赏它,而我是个不懂得欣赏的人。
两个小时后,我轻轻地来到客厅,对于我来说,开锁还是小菜一碟。
客厅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只有一台29英寸的彩电。给我我都不要,那
么重的东西。
不入虎穴,噎得虎子?
我便鬼魂般地走向卧室的门。
我一下子被开门声吓呆了。那时我竟不知到逃跑或者是躲闪,只是呆呆地蹲了
下来。
既然有开门声,就一定有开门人。走出来的是那个女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脑子里一片混乱,如果我是一个经常被抓的小偷,那倒
没什么好怕的,问题是我是个从未失手的小偷,也是一个不懂得失手的滋味的小
偷。
奇怪的是,那女人似乎对我不屑一顾。她的眼睛平视着前方,两手很不协调
地放在身体的两侧,摆得很僵。她经过我身旁时,靠近我这侧的手擦过我的肩,
然后随着她的身子一直朝可能是厨房的房间慢慢接近,最后消失在那间黑暗的房
间。
我正百思不得其解,却见她双手拿着一把刀从刚才的房间里出来了。她还是
那样的一幅呆楞的样子,眼睛像是睁开着,又像是闭着,因为她没有开灯,而
那侥幸透进来的点点月光,只能看出她模糊的轮廓。
我忽然明白——难道她是欲擒故纵?她是故意装作没看见我,然后好在我疑
惑时跑进厨房去拿刀,再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刀架在我的脖子上?而她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