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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叶小妹上辈子馋鬼投胎; 见到好吃的就走不动路; 现在扒在桌子上不走绝对只有一个目的——她又盯上了桌上的红烧肉和红烧鱼!
正所谓妯娌友好靠小姑,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个时候非常默契; 不约而同想起了叶舒华上一次抢鱼吃的奋不顾身,恨得牙痒痒,立刻就想把没有逼数的小姑子赶下桌; 只是两人轮流打量着公公的脸色,张开的嘴又默默闭上,最后谁也没出声,低眉顺眼把东西端上桌。
叶队长还在和颜悦色的招待宋清徽,“小宋,你叶婶娘家祖上出过大厨,红烧肉就是他们的家传菜,你第一次尝,一定要多吃点,别客气。”
传说中的祖传红烧肉就摆在宋清徽手边,浓油赤酱、肉香四溢,上辈子嫌红烧肉太腻的叶舒华这会儿早就垂涎三尺了,腆着张脸问,“爹,我也是第一次吃娘做的红烧肉啊,可不可以让我也多吃点?”
叶队长哭笑不得的转头:“每次过年你娘都会做红烧肉,你哪没吃过?”
叶舒华只好叹气:“这都几月了?味道我早忘光了。”
众人被她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叶舒华却被他们的反应弄得很伤心,明明她说的是真心话,偏偏所有人都当她是开玩笑,可能这就是做人太正直的烦恼~
叶舒华不知道,宋清徽其实相信她是认真的,不过他觉得叶小妹是为了骗肉吃在很认真的睁眼说瞎话。
真是又让他开了一次眼界呢。
不过当队长父亲的开心果还是有好处的,叶队长笑完后,倒也大发慈悲的点头:“行,你也多吃两块。”
说完,叶队长率先拿起筷子,同时招呼宋清徽一起开动。
宋清徽的礼数当然是无可挑剔的,见到作为长辈的叶队长开动,他才紧随其后的伸出筷子,然而还没碰到菜,对面一双筷子横空出世,抢在他前面把最大的一块肉夹走了。
筷子的主人毫无疑问就是叶小妹,毕竟其他人都在等他这个客人先开动。
宋清徽又一次震惊了,反应比大脑更快,回过神来时,已经听到自己角度清奇的夸奖道:“小妹筷子用得真好。”
一语惊醒梦中人,桌上的人纷纷把目光转到叶舒华的手上,然后颇为欣慰的附和着——
“小妹什么时候学会用筷子的?”
“是啊,我记得小妹一直都不太会用筷子。”
“今天居然这么轻易把肉夹起来了,还真是灵活呢。”
叶大哥可能是个隐形的颜控,角度比宋清徽还要清奇,只见他一脸陶醉的感叹:“小妹吃饭的样子也好看,小口小口可秀气了。”
林红梅惊讶的张大嘴巴,这丫头在他们三言两语间已经吃完了一块好大的红烧肉,她男人竟然还觉得秀气?
眼瞎得治啊!
凭一己之力把话题带歪的宋清徽也一阵默然。
他好像有点明白叶小妹的迷之自信从何而来了。
叶舒华并没有在这阵彩虹屁中迷失自我,她依然坚持闷声发大财的原则,埋头吃肉,一点都没想起来她还没感谢宋知青的转移话题之恩。
说起来,叶舒华每天在家做家务带娃,标准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宋清徽也不会没事跑别人家里串门,上次一别他们已经好多天没见过面,更别提培养感情了,明明同在一个大队,却生生过出了异地的感觉。
按道理叶三哥都帮她把宋清徽请来家里吃饭了,任何一个迷妹都不该放弃这样难得的机会。
然而今天的叶舒华依然不是称职的追求者,甚至对主动上门的宋清徽很有些爱搭不理的高冷。
原因很简单。
叶舒华当初决定要把宋知青泡到手,就是认为跟着活雷锋有肉罐头吃,如今传说中的肉罐头还没见到,这位土豪反而跑来她家蹭肉吃,间接分走了她的一部分份额,那她当然也有理由翻脸不认人了。
这就叫“成也吃肉,败也吃肉”。
叶舒华的良心非但不会痛,反而觉得自己棒棒的,她想要是换成上辈子那些狐朋狗友来体验她的处境,他们的做法肯定跟她一样。
可惜对自己充满自信的叶舒华没有想到,她的狐朋狗友里就她这个傻白甜,其他都是人精,他们就算比她还利己主义,也不会像她一样直白得让当事人一眼就看穿。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所以叶舒华美滋滋吃着肉,斜对面的宋清徽心情就有点复杂了。
宋清徽今天没喝酒,来的时候他就打定主意要滴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