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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年的时候,密苏里可以建州了,就是这个地方的人多了,但这是个蓄奴州,同时在这个法案里还规定,北纬30度30分这条线是自由州跟蓄奴州的分界线,可密苏里是这条线以北的。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基本概念,那个大个子比尔也只是简单的一说,因为在他的脑子里就认为这个东西不重要。
那就是蓄奴州的发展,一定是比自由州快的。
为啥呢?
特别的简单,因为蓄奴州大多是农业为主,而这个农业,其实最主要的就是种植棉花,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个种棉花的问题,那就是现在的这个年头,种棉花是对土地伤害比较大的一种耕作方式,因为现在的人对于如何科学施肥,那是完全没有概念的,所以,你是奴隶主,那你自然就要快速的开垦新的土地,以便让自己的财富快速增长,不去开垦都不行,因为那地种上几年就不能再种棉花了。
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一个效果,所以,现在的情况就是蓄奴州的土地面积是远远超过自由州的,当然了,只是面积。
于是,就有了《密苏里妥协案》,就这么的简单。
而现在,其实就是旧事重演,本来在1834年的时候,联邦政府还立法,不允许去开垦堪萨斯(即密苏里)以西的以及北纬36度以北,就是从法国手上买下来的那片土地的绝大面积,这是因为他们跟印第安人有协议,算是一个比较早的和平协议。
可到了1854年,那南方的奴隶主受不了了,他们要继续开垦土地,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棉花田的需求,也就是说,他们美国人要再次背信弃义。
但这个事儿吧,反正也不止一次了,那就不提这个背信弃义什么了,开垦呗,那么,到底这个新的州,就是堪萨斯,那是自由州还是蓄奴州呢?
于是,这就有了《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这个法案就说了一个事儿,那就是到底是自由州还是蓄奴州,由当地人民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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