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衰微不足恃,自强犹可期(第3/7 页)
刘协极度相似的曹髦。
曹髦即位于扰攘之际,本系司马师扶植的傀儡君主,用以替代废帝曹芳。其存在的唯1意义,便是效法汉之刘协,将国祚禅于权臣。
按曹髦死后5年魏室即告覆亡,可知魏晋嬗代之事,本应在曹髦1朝便完成。
然则…
帝见威权日去,不胜其忿。--《汉晋春秋》
其人不甘于傀儡命运,以舍身讨贼悲壮之举,在历史长河中书写出浓墨重彩的1笔。
曹髦以生命为代价,为魏朝的国祚争取了数年时间,其人虽未能改易天命,但已尽自己绵薄之力。
在曹髦人生的最后时刻,他留下“正使死,何所惧”的遗言便决然出宫,可知其宁愿蚍蜉撼树,亦不愿坐以待毙。曹操性格中的苍凉豪迈,在这位曾孙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时人赞其“才同陈思,武类太祖”,不为虚言。
(曹髦)神明爽俊,德音宣朗。罢朝,景王(司马师)私曰:“上何如主也?”钟会对曰:“才同陈思(指曹植),武类太祖(指曹操)。”--《魏氏春秋》
后世学者对曹髦讨贼之举,多有非议,认为其冲动鲁莽,枉送性命。
其实在司马氏两代3人篡权乱政的背景下,由群臣“不顾逆顺之理,非1日也”,可知彼时曹髦的选择唯2:或者讨贼身死,或者“坐受废辱”。
以是故,曹髦以身殉社稷,不仅不是鲁莽之举,反而充满与命运抗争的悲壮色彩。
王经曰:“……今权在其(司马氏)门,为日久矣,朝廷4方皆为之致死,不顾逆顺之理,非1日也。”--《汉晋春秋》
曹髦起兵讨逆前夜,曾对心腹表示“吾不能坐受废辱”。此言暗藏深意,它不仅预示着曹髦的退位下场,也隐喻曹髦很可能会在退位之后再遭折辱。
(曹髦)谓曰:“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吾不能坐受废辱,今日当与卿自出讨之。”--《汉晋春秋》
在这段谈话中,曹髦着重强调了两点,其1是“废”,其2是“辱”。
“废”,不难理解,即被赶下皇位,1如其前任曹芳1般。“辱”则程度更深,它代表曹髦退位后,很可能享受不到诸如前代之刘协、后世之曹奂1般的诸侯地位。
刘协、曹奂退位后,不失王公之位,且可在封地中“行(前朝)正朔,以天子之礼郊祭,上书不称臣”,名义上尊崇备至;这是因为他们肯于配合权臣表演,主动下诏禅让,因此才得以善终。
曹髦则不然,他不仅不愿配合司马氏的政治表演,还多次在宫廷筵讲中以夏之少康自诩,取“太康失国,少康中兴”之典故,即有心锐意进取,重振皇纲,他甚至私撰《潜龙诗》自喻,令司马昭不胜反感。
帝宴群臣于太极东堂,与侍中荀顗、尚书崔赞……中书令虞松等并讲述礼典,遂言帝王优劣之差。帝慕夏少康。--《魏氏春秋》
魏世,龙莫不在井,此居上者逼制之应。高贵乡公著《潜龙诗》,即此旨也。--《晋书5行志》
得罪司马氏的下场是很严重的。曹髦的前任曹芳,曾串谋李丰、张缉、夏侯玄等人欲重夺大权,结果惨遭废黜,死后还被冠以“厉”之丑谥(杀戮无辜曰厉),可谓身名俱裂。有此前车之鉴,可知曹髦既然不肯配合司马氏,那他自然也不会得到好下场,不仅会被废黜,还会“坐受废辱”,即人格尊严亦难保全。
晋受禅,封齐王(曹芳)为邵陵县公。年4十3,泰始十年薨,谥曰厉公。--《魏世谱》
从《魏书》的相关记载看,曹髦彼时已即将被废,且罪名亦基本确定,即不仁、不孝。
曹髦死后,其嫡母(曹叡遗孀)郭太后望风承旨,污蔑其“不可以奉宗庙,恐颠覆社稷”。此言虽有事后遮掩弥补之意,亦侧面反映曹髦被废已成定局。
另外,郭氏诏令中还提到曹髦的两项大罪,其1是“情性暴戾,日月滋甚”;其2是“以诬谤吾,隔绝两宫”。性情暴戾即不仁,隔绝两宫即不孝。身为人主,不仁不孝,自然“不可以奉宗庙”。
皇太后令曰:“……(曹髦)情性暴戾,日月滋甚。吾数呵责,遂更忿恚,造作丑逆不道之言以诬谤吾,遂隔绝两宫……吾语大将军(司马昭),不可不废之,前后数十。”--《魏书高贵乡公纪》
这里需要注意,郭氏虽为明帝遗孀,却自通于司马氏,双方家族成员“频繁为婚”,可知诏书之中丑辞,乃是替司马氏寻找废黜曹髦的合理借口。
景、文2王(即司马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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