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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了解情况的人,恐怕会被杨正的贪婪和无耻吓坏。两百多万人民币,这简直可以算得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的最大的一起官员贪污受贿案了。
杨正在开庭前一天从张纯晓那里听到过诉状的内容,一晚上的思考,让他对局势有了初步的判断:这些事情不可能是无故的找上门来,唯一能够解释家里出现大量的钱财和有人伪造他与许波一起进行经济犯罪的文件的理由就是有人陷害。而这个人的能耐一定大得很,不然不可能舍得在自己家中放置两百万的巨款作为证据。自己身边拥有这么大的能耐的人只有一个:廖行之。可廖行之是自己的老上级,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杨正没有解开的疑惑。
诉状读完,开始进入了举证阶段。检察院把一笔笔搜查到的钱款和证据呈上了法庭。杨正看着那些东西面无表情。如果真的是廖行之一手导演了这一切的话,那么自己简直没有一点翻身的可能。
诉讼状念完后,原告代理人发言:“一年前,腾龙公司的许波携巨款潜逃。之后中央派出了工作组进行调查,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腾龙公司涉嫌和省委一些高级干部勾结,通过私开批文进行走私倒买倒卖等活动,而且这些高级干部还对腾龙公司的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进行保护。我们按照这个线索进行调查,先后查明了朱海军路光等人的经济问题和流氓犯罪行为,然后我们继续顺藤摸瓜,发现腾龙公司的许波和杨正之间也有经济上的往来。”
他的话一说完,杨正就解开了疑团:原来我是廖行之的替罪羊!
结论只能有一个:在许波逃走之后,廖行之就做好了栽赃罪行的准备。等到朱海军等人被抓获以后,他就开始制造证据陷害杨正,这样才能掩盖他和儿子廖沛利用全力扶植腾龙公司从中获利的罪行。
弄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遇到这种陷害,杨正反而不知道如何是好了。他该怎么做?当庭说出真相?谁会相信?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无辜?怎么找,找什么证据?认罪?凭什么要认?他的心里乱成了一锅粥。
“原告还有什么证据吗?”法官此时又发话了。
“我们还有几个重要的人证。”
“那请人证上来。”
一旁的小门开了,一个人走了出来。杨正根本就不认识。
“我是原腾龙公司的财务主管,我叫徐飞。我可以证实在一九八四到一九八五年间,从我的手里就交给杨正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这其中有些是我们主动送给他的,还有他要求的。”徐飞说。
杨正看着这个素不相识的人,恨的咬牙切齿,是廖行之逼你这样做的吧!
“被告律师有什么说的吗?”
张纯晓看看杨正,见杨正没有反应便说:“没有。”
第二个人证出现了,这回杨正认识,是省委办公室的同事谢君辉。
“我曾经在省委见过好多次许波,他是来找杨正的。杨正还介绍说是他的同学,让我以后对他多关照。许波曾经给我送过一些钱,我都已经上交给组织上了。杨正在我这里替许波要求过一些政策上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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