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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的决绝的信息。
大屠杀来源于一个新的传统,这是军权政治和党权政治的合流。对此,美国学者派伊说:“军阀给出了一个事实,即在现代中国,政治力量不可能与军事力量分离,以至于没有人能开出从中国政治屏幕中心消除军队的秘方。”民国以后,袁世凯正是以军事力量作为政治资本,窃取革命政权的;可是现在,军队已不复属于个人,而是作为“党军”,为党所控制。早在革命初期,孙中山在确立他的党权政治理论的时候,已经融入军权政治的因素,后来还曾一度以军权改造党权和政权,实行党政军一体化。事实证明,军事实力的过分膨胀是危险的。所以,自从在苏联引进党对军队的政治化的控制体制之后,军权便长此被置于党权之下;虽然党不能不依靠军事力量取得并维持其专政,但是始终离不开“以党治国”的框架,其领导地位是不容挑战的。
鲁迅没有直接描述大屠杀的残酷性,而是透过“清党”事件,揭露独裁政治灭绝人性的本质。我们注意到,在1927年以后的两三年内,他反复使用“流氓”一词做演讲,或者写文章。中国的政治家有什么原则立场可言呢?无非是一群随意杀人的流氓,自然,中国的政治也就是“流氓政治”了。鲁迅做过一个《流氓与文学》的讲演,从记述来看,其实讲说的多涉政治流氓。他指出,他们要“革命”,整天叫喊“打倒旧制度”,目的是要取得自身的地位;及至有了地位,仍然要拾起旧的方法来控制一切。在著名的讲演《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他例举了曹操和司马懿,作为政治流氓的代表人物。一方面,是杀人的随意性;另一方面,是行为和议论相矛盾。曹操杀孔融,司马懿杀嵇康,都是以“不孝”为罪名的。魏晋以孝治天下,不孝,故不能不杀。“为什么要以孝治天下呢?因为天位从禅让,即巧取豪夺而来,若主张以忠治天下,他们的立脚点便不稳,办事便棘手,立论也难了,所以一定要以孝治天下。”问题是,“曹操与司马懿何尝是著名的孝子,不过将这个名义,加罪于反对自己的人罢了”。这便是政治流氓的“德治”。鲁迅使用反语,称颂曹操为“英雄”,说“我虽不是曹操一党,但无论如何,总是非常佩服他”。还幽默地说:“事实上纵使曹操再生,也没有人敢问他,我们倘若去问他,恐怕他把我们也杀了!”利用传统的戏剧旁白或插科打诨的话语形式,不断暗示读者,使之把魏晋时代同现时代联系起来。
权势者极力使杀人合法化。因此,揭露合法化便变得十分必要而且适时。鲁迅在《小杂感》里说:“凡为当局所‘诛’者皆有‘罪’。”又著《可恶罪》一文,说是“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执法者实际上无法可依,即使有法,本身也是不合法——自然法——的。由此,我们知道,在强制性的统治之下,所谓的“法治”,是怎样一种不可靠的东西。《谈“激烈”》一文写道:“今年似乎是青年特别容易死掉的年头。‘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这里以为平常的,那边就算过激,滚油煎指头。今天正是正当的,明天就变犯罪,藤条打屁股。”在这里,法律明显的不一律。《小杂感》里还说:“刘邦除秦苛暴,‘与父老约,法三章耳。’而后来仍有族诛,仍禁挟书,还是秦法。法三章者,话一句耳。”两千年一贯制,这就是专制主义的再生性和连续性。被鲁迅称为暴发户的革命新贵,在将杀人合法化的同时,必先使自己的地位合法化,因此也就一定要争正统。所谓正统,对内代表已故领袖的遗训精神,代表全党,对外则代表全民。可以说,正统之争是专制社会中权力斗争的一个重要特征。权力是赤裸裸的,它会把许多关于“忠诚”“团结”之类的伪装自行撕成碎片,暴露自身的罪恶和肮脏。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争夺的过程,整个过程充满戏剧性,却又毫无“游戏规则”可言。鲁迅在一次演讲中打比喻说,譬如有一个军阀,从前是压迫民党的,后来北伐军势力一大,他便挂起了青天白日旗,说自己已经信仰三民主义了,是总理的信徒。这样还不够,还要做总理的纪念周。这时,真的三民主义的信徒去不去呢?不去,便可以说你反对三民主义,于是定罪,杀人。鲁迅解说道,真的总理的信徒,倒会不谈三民主义,或者听人假惺惺的谈起来就皱眉,好像反对三民主义模样。这在当时,对于高举三民主义旗帜,以党的正统代表自居的大小领袖的讽刺,可谓入木三分。
2。一边抗议,一边挣扎
在“共和使人们变成沉默”的时候,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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