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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被下放到了河湾里村这个偏僻的小村子,林俊毅可是每天都有坚持练毛笔字;林彦兵自幼耳濡目染多少也会一些,夏小红那字……还真的让他吓了一跳。
小楷顾名思义是楷书之小者,创始于三国魏时的锺繇;他原是位隶书最杰出的权威大家,所作楷书的笔意;亦脱胎于汉隶,笔势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
惟结体宽扁,横画长而直画短;仍存隶分的遗意,然已备尽楷法实为正书之祖;到了东晋王羲之,将小楷书法更加以悉心钻研;使之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界,亦奠立了中国小楷书法优美的欣赏标准。
一般说来写小字与写大字是大不相同的,其原则上是……写大字要紧密无间;而写小字必要使其宽绰有余。
也就是说……写大字要能做到小字似的精密,而写小字要能做到有大字似的局促;故古人所谓“作大字要如小字,而作小字要如大字。”又苏东坡论书有“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有余”的精语。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小字运笔要圆润、娟秀、挺拔、整齐;大字则要雄壮、厚重,这就是两者之间最明显的不同之处。
林彦兵的爸爸林俊毅每个星期六、星期天还有寒暑假的时候,都会让林彦兵跟着自己一同学习书法;只是这件事情除了林彦兵的父母以外知道的人没有几个就是。
林彦兵已经学了有三年多的书法,他在看了夏小红的字以后也不敢保证自己的字会比夏小红写的要更好看。
夏小红微微一笑,对于李艳刚刚所说的话也没有解释;只是好笑的看着林彦兵在李艳的威胁下,苦着脸拿起日记本在第二页留下了自己的留言跟签名。
这一幕让夏小红差点没乐坏了,她一直都知道李艳是自己班上出了名的地主婆、泼妇、强盗;呃……这也不是说李艳人不好,这些都是班上的同学给李艳起的绰号;意思就是这姑娘强悍的很,武力值超高惹不起的那种人。
只是……夏小红怎么也没有想到,林彦兵竟然也会屈服于李艳的威胁之下;果然是……流氓怕泼妇;泼妇怕无赖;一物降一物啊!还真的印证了这句老话。
教室里又三三两两的走进来好几个同学,李艳在得到了林彦兵的留言签名之后;大大咧咧的伸手拍了拍林彦兵的肩膀,拿起日记本转身去祸害其他的同学了。
夏小红看着李艳不知忧愁大大咧咧的摸样,忍不住抿嘴一笑;呵呵……这姑娘可真是十几年如一日,她记得自己前世的时候后来有好几次回到河湾里村都有碰到过李艳;似乎永远都是一副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摸样,不过她也听人说过李艳嫁的男人很不错;在河湾里村这个地方来说算是很幸福,最起码眼红她嫁得好的人很多。
是啊!幸福就好!夏小红有些恍惚的想道。
“夏小红。”一本风景画硬壳塑料日记本出现在夏小红的课桌上。
“干什么?”夏小红的心思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有些迷糊的回过头去;却不经意的跟林彦兵放大的容颜对个正着,一怔之后两抹红晕不受控制的浮现在她的脸颊之上。
“林彦兵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夏小红有些气急败坏的嚷了起来,只是怎么看都好像是恼羞成怒似的。
林彦兵已经不是头一次看到夏小红对自己炸毛的样子,跟以往不一样的是……以前夏小红炸毛的时候,林彦兵每一次跟她都是大吵收场;这一次林彦兵的心情却很好,甚至于在看到夏小红炸毛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面对这样子的林彦兵,夏小红说了两句就有一种打在棉花上用不上劲的感觉;当下微微地蹙了蹙眉头没好气的说道:“林彦兵你叫我做什么?有事就快点说,没事就靠边去。”
“夏小红,我跟你也是老同学了;也给我留个言吧!”林彦兵看向夏小红的眼神亮晶晶的,这让夏小红想起前世自己曾经养过的一条狮子狗;那狗也经常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自己。
“写就写,谁拍你不成?”夏小红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在,有些粗略将日记本拿到了自己面前:“钢笔呢?没有钢笔怎么写字?”
“给,钢笔在这里。”林彦兵赶紧将自己手里早就已经准备好了的钢笔放到了夏小红的手上。
没过多久又陆续有好几个人拿着日记本走了过来,要求夏小红给自己留言还有留个联络地址什么的?当然这要求留地址的都跟夏小红不是一个村子的人,反正那个年代大家都是这么做;更多的时候都是出自于小孩们喜欢相互拼比的虚荣心在作祟而已。
等到围在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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