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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葆初仰起脸,瞧著抱他在怀中的白衣男子。
“你找他做什麽呢?”白衣男子低下眼看他,轻轻的笑。
葆初虽痴傻,也觉得这男子俊美非常,容光逼人,脸上红了红,一对黑眼珠慢慢转向西方:“日头……要落了……”
两人这一路,也不知行了多久。只见此地翠竹丛丛,紫气烟霞氤氤。不时,有鸟鸣清啸破空。
一轮血色残阳,半隐在远方碧枝绿叶叠幛间,将落未落。
“你爹养不活你,已把你舍了我。今後,你再不能见他,只跟我一起。”男子将葆初抱进竹林深处,来到个热气蒸腾的天然温泉池旁,才将他放回地面,笑语晏晏,“记得我的名字,我叫百连。”
听完他这番话,葆初仍旧讷讷的,不明所以,只仍道:“日头……就要落了……”
百连知道无法跟他说通,索性一笑:“那就,让它落去吧。”
言毕,百连伸手除去葆初身上罩著的外衣,一把将他推进温泉池中。
葆初扑腾几下,呛了两三口温热泉水。但那水深终究只及小腹,他很快就站了起来,一头湿发有些狼狈的贴在颊边,呆呆看著岸边的百连。
“哈哈哈哈……”百连忍不住大笑,将自己身体上的衣物脱掉,步入池中,走到葆初身旁,用力揉了揉他的头顶,“这水是难得的消乏疗伤圣品,喝些进去,对你的伤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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葆初看著百连笑,浅粉色的唇也不自觉的微微上翘。与此同时,他腹中长长的响了一声。
接近两日没有进食,早就饥肠辘辘。
“嗯,饿了吧。”百连伸出手,在半空中虚虚一划,热气氤氲的岸边,一只红底描金的托盘凭空出现,上面有西湖醋鱼、干扁四季豆、番茄鸡丝汤和一大碗碧粳稻米饭。
虽不是什麽名贵的菜色,却红绿相映得宜,干净清爽,香气袭人。
葆初看见食物,眼睛都发直了,连忙趟水走过去,俯下头,就开始舔食碗内的米饭。
“痴儿,你不会用筷子麽?”百连笑著走过去,一手拿起绿竹筷,一手持起葆初细瘦的右腕,“我来教……”
话尤未尽,百连的脸色变了变。
葆初的手指,全是成片的伤疤。好几处骨节丑陋突兀的扭曲著,手背凹凸不平,经脉大半被毁。
再持起左手,也是相同的光景。抱他回来的这一路上,竟未注意到。
“幸亏你是遇到了我。否则,这双手恐怕就真的废了。”百连轻叹一声,放开他的手,“还好没有继续留在那里……与人相处,你究竟无法生存。”
葆初咽下嘴里的稻米饭,抬起头,有些不解的望向百连。
“算了,我来喂你。”百连端了饭碗,夹块鱼脊,挑出刺,送到葆初嘴边,“若不然,看你也只顾扒米饭。”
葆初张嘴吃了後,带著些憨气,朝百连笑,黑眼睛化做两弯月牙儿。
他虽痴傻,却一直懂得看後母脸色,在饭桌上多吃饭,尽量少吃或不吃菜,特别是忌沾荤腥。
後母在爹爹和别人面前说他傻,他倒也不在意。
因为只要爹爹在家,就会夹菜在他碗里。或者,干脆亲手喂他吃。
隐隐约约中,他明白,爹爹离不开後母。所以,他不能不乖一些,不能成为爹爹的负累。
眼前这人,和爹爹一样……是对他好的。
百连舀汤的手顿了顿。少年的笑容於他,刹那间,有了片刻的眩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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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一瞬,转眼就是两年过去。
两年前,葆初失踪。而二日後,正如葆初所说,程倌和後妻的孩子真的就此没了。
那日,後妻的表兄回来,说已完成她交待的事。话语态度间,虽有些支吾,葆初却从此真的没再出现。
虽说後妻哭得发晕,但想到自己瞒著程倌让人杀了继子,心里总是有些发虚,也不大敢闹出来。
从此,程倌也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提起过葆初。镇上的人都知程家小子有邪性,避之不及,隐隐从後妻表兄那里,得到葆初身亡的风声,个个拍手称幸。
後妻失去孩子後,过了一年,竟又有孕。十月怀胎後,产下一个健康活泼的男婴。
这夜,後妻在房中摇著蒲扇,给睡在小摇床内,满月不久的婴儿赶蚊子,满脸满眼的慈爱喜悦。
程倌走过来,看到这幕,发了一会子怔。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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