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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成了熊猫眼,霜打的茄子一样无精打采,为了鼓舞士气,主编玉手一挥:“咱们k歌去,我请客。”
底下一片欢呼,仿佛枯木逢春,一票人兴冲冲的杀往钱柜,艾莎莎第一百零一次的鄙视徐长卿:“你说你穿什么不好,非得穿一窄腿长裙装淑女,咱们是去k歌,又不是唱戏。”
长卿顺手掸一掸裙裾上并不存在的灰,第一次开口:“我愿意。”
艾莎莎为之气结。
时尚刊物里向来都是阴盛阳衰,本应该成为珍稀保护动物的两个男子被挤到墙角去喝闷酒,一票大龄单身女郎拿着麦大吼《死了都要爱》,声嘶力竭,长卿被吵得头昏脑胀,偷偷溜出门去。
包房大都在地底下,没有天光,壁灯顶灯点得再多也是朦朦胧胧,仿佛雾里看花,长卿从洗手间出来,顶头遇见一个男子,喝得醉醺醺,一把拉了她,只叫:“小——小姐——别走,咱们——咱们——再进去喝一杯——”
长卿知道他是误会了,只能好言好语:“先生,你认错人了。”
那醉鬼跌跌撞撞的凑上来,酒气一直喷到她的脸上:“没,没有啊——你不就是——就是刚才那个——那个小丽吗——”
他站都站不稳了,还“呃”的一声,长卿几乎给熏得当场晕过去,说不生气那是假的,想也没有想,“当”的一脚便踢了出去,高跟鞋是最新款的达芙妮,那鞋跟分外的尖些,正中醉鬼的重点部位,他踉踉跄跄的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徐长卿欲哭无泪,伴随那“当”的一脚,还有“刺啦”清脆的一响,淑女屋啊淑女屋,她看了一季度的这条长裙子,打了对折之后还是三百六,这一脚便飞出一百八去,便想着人要倒霉了,喝一口凉水都要塞牙,果然此言非虚啊。
她正在这里自怨自艾,忽然听见有人轻轻击掌,一个清朗的声音刻意压低:“厉害,厉害。”
徐长卿“唰”的抬起头来,看见倾斜着倚在对面门廊的男子,不知道已经在那里站了多久,虽然她不得不承认,他的腿很长,他的桃花眼弯弯的下来很『迷』人,他的身上有一种慵懒的优雅,然而一想到身上的裙子,心中的气登时不打一处来,连一眼都懒得瞧他,“噔噔噔”走出几步,又忍不住回过头去。
回廊里有缥缈的香,那灯光也是朦胧,包厢里笙歌阵阵,他站在路的那一头,还没有走,似乎只是为了等待她回过头来那恨恨的一记白眼,报之以微微的一笑。
回到包房以后,第一轮的疯狂已经告一段落,有人在深情款款的唱《青花瓷》,长卿走过去,顺手『摸』起一个瓶子就喝,艾莎莎狐疑,上上下下瞄了她好几眼,眼光落在撕破的裙子上,终于说:“至于嘛徐长卿,就算被人始『乱』终弃了,也没必要拿着红酒当水喝啊,喝醉了事小——这么贵的酒,你没看见主编的脸都绿了。”
词曲依旧婉转,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就当我遇见你伏笔
过量饮酒的后果就是宿醉,宿醉的结果就是头疼,头疼的结果就是赖在床上不肯起来,等到徐长卿良心发现,桌子上一只kitty小座钟已经指到了下午一点钟,她捧着自己鸟窝一样的头发发了一阵子呆,忽然想起来一件重大的事情——今天下午还有采访!
这个采访不是长卿的分内事,而是竹西西那个女人在去香港前千叮咛万嘱咐,又许下一顿必胜客两周黑森林的代价,所谓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徐长卿仿佛可以看见竹西西磨刀霍霍向猪羊的恐怖眼神,故此她虽然头很疼,黑眼圈很大,身上很懒,更重要的是学酒鬼挺尸一宿,连采访资料都没有来得及瞧一瞧,还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将起来,梳洗一番冲到楼下,拦了一辆出租车,只叫:“师傅,快。”
幸好中午时候还不算得上是高峰期,等到徐长卿站在cbd的楼群中央,又好生喘匀了气,也才不过是一点五十五分,故此她得以迈着款款的步子,从容走进冷气十足的大堂,向着前台小姐矜持微笑:“您好,我是《magic》的记者,已经约好今天下午的采访,要求见顾总。”
顾氏是本市有名的家族大企业,最新一任的ceo便是刚从海外归来的顾修明,归国尚不足半年,在社交界已经赫赫有名,人称桃花公子。徐长卿现在已经舒舒服服的坐在五楼宽宽敞敞的大会议厅里,慢慢的啜吸小纸杯子里的咖啡——虽然本身是做媒体的,却也不得不叹息,所谓的媒体真是变态啊,还专门弄出这么一亩三分地来登载吊那些小女人老女人不老不小花痴女人眼球的金牌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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