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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断了老多姆脖子上的十字架的烂绳子。因为他的手指实在是太冷了,根本没有办法解开这个绳子。我相信他现在还留着这个十字架。我拿走了那支骨笔。我写这本书时,就把它放在面前,有时我还用它签名字。
之后,我们离开了两个人——那个在当时的年代富有声望的白人和可怜的文特沃格乐,把他们永远留在了永恒的白雪中。我们爬出洞穴,走到舒服的阳光下,继续我们的旅程。此时大家心中波涛汹涌,一直在想还有多少个小时我们也会像他们一样。
我们走了大约半英里,就到了高原边缘。由于晨雾缭绕,看不到下面有什么。然而,不久,较高的雾层似乎稀薄了一些,我们看清了脚下大约500码的地方,是一个长长的雪坡,尽头有一块绿草地,一条溪流从中奔流而过。还不止这些,溪流边,有一群大羚羊,或站或躺地沐浴在晨光下,大约有10至15只左右。由于距离较远,我们看不清是什么品种的羚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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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所罗门大道(2)
这一景象让我们感到一种莫名的快乐,只要我们能得到它,就会获得足够的食物了,但是问题是如何到它。这些羚羊离我们有600码,远在射程之外,我们的生命就看能不能得到一只羚羊了。
我们迅速而理智地讨论了一下如何捕猎这些动物,但最终我们还是很不情愿地放弃了。首先,风向不利。其次,我们要想猎到它们,必须穿过眩目的雪地,而且不论我们怎么小心,都会被它们察觉到。
“唉,我们必须得从这里试一下,”亨利爵士说,“夸特曼,用哪种枪好,连发步枪还是快枪?”
这里又有一个问题。我们有两支温切斯特步枪了,就是乌姆宝帕的枪和文特沃格乐使用的枪,当时也背在他身上,这种枪射程达1000码,快枪的射程有350码。不论使用哪种枪或多或少都要估摸着来射击。另外,如果击中了,快枪的子弹会剧烈膨胀,更有可能打死猎物,这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但我决心冒一次险,使用快枪来射击。
“我每人瞄准前面的那只公羚羊。要好好地瞄准,肩膀往上一点儿,”我说,“乌姆宝帕,你来发令,我们一起开火。”
接着,大家停了一下,每个人都瞄准自己的猎物。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的生命维系在这一枪上时,他十有###会这么做。
“开火!”乌姆宝帕用祖鲁语喊到,三支步枪几乎同时响起;一时间,我们面前形成了三股烟雾,寂静的雪地上响起了上百声回音。不久,烟雾消失了,露出——噢,太好了!——一只大公羚羊躺在地上,极度痛苦地猛烈地踢着。我们发出胜利的欢呼——我们得救了——不会被饿死了。尽管身体很虚弱,但我们还是冲上了中间的雪坡。十分钟后,动物的心脏和肝脏已经摆在我们面前了。现在又有一个新的困难,我们没有燃料,无法生火来烤它们。我们沮丧地互相看了看。
“快要饿死的人不应该空想,”古德说,“我们必须生吃。”
要想走出困境,别无选择。噬骨的饥饿让在平时看起来十分恶心的生肉竟然没有那么可怕了,因此我们把心脏和肝脏埋在一块雪下冷却一下,然后用溪流里的冷水洗了洗,贪婪地吃了下去。听起来十分可怕,但说实话,我从来没有尝过像生肉这么好吃的东西。一刻钟后,我们完全换了个人,又变得生龙活虎了,我们虚弱的脉搏再次强壮地跳动起来,血液在血管里也奔驰起来。但考虑到饥饿的胃吃得太饱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我们非常小心,没有多吃,只吃了一点就停下来,此时,我们仍然感到有点饿。
“感谢上帝!”亨利爵士说,“这些畜生救了我们的命。这是什么,夸特曼?”
我站起来,看了看这个羚羊,我也不特别确定这到底是什么。它有驴子那么大,长着大弯角。我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这种动物,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新品种。棕色皮肤,淡红的斑纹,厚厚的皮毛。后来,我发现当地人把这些公羊叫做“英客”。它们非常稀有,只有在高海拔的地方才能发现,而其它的动物在这样的海拔上根本无法生存。子弹正好射入了羚羊的肩上部,当然我们不知道是谁射中的。由于古德以前在射击长颈鹿时表现出了精准的枪法,我相信他暗地里把这功劳记到了自己名下,不过我们没有和他去争论。
刚才我们一直忙于填饱自己的肚子,没有时间去看看周围的情况。现在吃饱后,我们安排乌姆宝帕去割下最好的肉,尽可能带上,然后开始观察周围的情况。现在八点了,太阳升起来了,雾已经消散,因此我们能够看到前面的一切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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