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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之处,所以康德在第一版第513页(第五版第541页)也是将这命题作为客观真理表出的,他在这个地方并且是认真地以他本人的身份而不再是作为非义之事的代言人在说话。与此类似,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初阶》中力学第一定律的证明的开头处又有一个作为既定真理的命题说:“物质是可以分至无穷的”,这是康德在这一命题在动力学中已作为第四定律出现过并经证明过之后说的。可是在这里由于康德有着一个狡猾的意图,不使反面论点的证据确凿遮没了正面论点的诡辩,以致论述的极端混乱和赘词堆砌'反而' 将反面论点的证明搞糟了。——'不可分的' 原子并不是理性所必有的一个思想,而只是用以说明物体比重不同的一个假设而已。至于除了原子论之外还可以用其他方法来说明比重不同,并且说明得更完善更简洁,那是康德自己在他那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初阶》的动力学中就已指出了的,'不过' 在他之前卜瑞斯特列在《论物质和精神》第一节中也已指出了这一点。是的,在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第四篇第九章已可看到这一点的基本思想了。
为第三个正面论点辩护的论证是一种很巧妙的诡辩,并且木来也就是康德所谓纯粹理性的原理本身,一点不参杂,完全未经篡改。这个论证要从一个原因,为了'能够' 是一个充足的原因,就必须包括继起的那状态,那后果,所由产生的诸条件之总和'这事实' 来证明原因系列的有尽头。于是这个论证就偷换了在本是原因的那状态中同时齐备的规定的完整性而代之以该状态从而成为现实的那些原因系列的完整性;而完整性又以封锁性为前提,封锁性又以有限性为前提,那么,这个论证就由此推论出一个最初的,结束该系列的,因而不受条件限制的原因了。可是这种戏法是瞒不住人的。为了将甲状态理解为乙状态的充足原因,我就假定甲状态包含着成为乙状态所必要的诸规定之总数,由于这些规定的齐备,乙状态才不可避免地随之而出现。这样,我对于甲状态作为充足原因的要求就已完全满足了;'乙状态的' 充足原因和甲状态本身又是如何成为现实性的这问题'也' 并不直接相关,而应该说这已属于完全另一考察,在这考察中我已不仍是将原来的甲状态看作原因,而是又将它看作后果了;同时又有另一状态对它必然也有着它对乙状态那一样的关系。可是在这样考察时,并没有什么地方看得出有必要要以原因系列和后果系列的有尽为前提,正如当前瞬间的现在无须以时间本身有一个起点为前提一样;这种前提反而是由于思辨的个体的懒惰才追加上去的。所以,说这种前提是由于假定一个原因作为充足根据而来的,那是窃取论点,并且也是错误的。这是我在上面,在考察康德的,和这一正面论点同一旨趣的理性原理时就已详细指出过的。为了阐明这一错误论证的主张,康德在该论点的附注中竟不自惭地举“离座起立”作为一个绝对起点的例子,好像说他没有动机而趄立不是那么不可能似的,好像'人的' 起立有如圆球的无因自滚一样。'康德' 由于感到'论证的' 无力而援引古代哲学家,不过这些引证的毫无根据,我大概已无须从奥克洛斯·陆干诺斯,从厄利亚派等等来证明了,更不必从印度教徒'那里' 来证明了。'我'对于'这里的' 反面论点,也和在前一反面论点一样,都没有什么要指责的地方。
第四个正反之争,如我已指出的,和第三个本是同语反复。这里正面论点的证明在本质上也就是第三争论中正面论点的那一证明。这证明的主张是任何被条件所决定的东西都是以一个完整的,从而是以一个以“绝对”结尾的条件系列为前提的,这种主张是一个丐词,人们必须直截了当予以否认。任何被条件决定的东西除了它的条件之外并不要什么为前提。至于这条件又是为条件所决定的,这是发起一个新的考察,而并不是直接包含在当前这一考察之中的。
二律背反有一定的似真性乃是不可否认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康德哲学中没有哪一部分能像这个极度矛盾而难明的学说那样遭到那么少的反对,获得那么多的赞同。几乎所有的哲学派别和教科书都保留了并且重复了这一学说,当然也加过工,而康德所有其他学说几乎都有人反对,甚至超绝感性学也为人所指责。这种个别歪头歪脑的'学者' 从来就不乏其人。与此相反,二律背反却获得众口一词全无异议的赞许。这种赞许所从来,最后可能是由于某些人以内心的快慰看到了悟性碰到一个同时具有是非两面的东西,因而真正说起来就到了应该停住不动的那一点,这样,他们在自己面前就真的看到了利希顿伯格广告招贴中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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