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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是要从超绝感性学的学说中删去的东西,只晓得有几点是要增补的。原来康德特别是在这一点上没有把他的思想引伸到尽头,也就是说他既已说过(第87页,第五版第120页),一切几何学的知识都在直观中有其直接的证明,却又不摒弃欧几里德的整个证明方法。极可注意的是他的反对者之一、并且是最尖锐的一个,舒尔则(《理论哲学批判》卷二,第241页)就作出了结论说从康德的学说将会产生一种完全不同的治几何学'的方法',和实际上通行的有别。舒尔则以为他是用此反证在反对康德,事实上却是发动了反对欧几里德'治学'方法的斗争而不自知。我这是以本书第一卷第十五节为据而言的。
在超绝感性学对于直观的普遍形式提出了详细的论述之后,人们必然有这样的期待,以为可以得到关于直观的内容的解说了。可以得到关于经验的直观如何进入我们意识的方式,对于在我们'看来'如此真实如此重要的整个这一世界的认识如何在我们心里产生的方式的一些解说了。可是在这一点上,康德的全部学说除了屡次重复过的,并不说明什么的“直观的经验是从外面给与的”一句话外,实在再没包含别的什么了。——所以康德在这里也是一跃而从直观的纯粹形式就达到了思维,达到了超绝的逻辑。就在超绝逻辑开始的地方(《纯粹理性批判》第50页,第五版第74页),亦即康德无法避免不提到经验直观的物质内含时,他就走错了第一步,犯了基本错误。他说:“我们的认识有两个来源,亦即印象的接受力和概念的自发性。前者是接受表象的能力,后者是以这些表象来认识一个对象的能力。由于前者就给了我们一个对象,由于后者这对象才被思维。”——这是错误的:因为我们只是对印象才有接受力,所以印象是从外来的,是唯一“被给与的”。而按康德的说法,印象就已经是一个表象了,甚至已是一个对象了。可是印象并不是别的,而只是官能上的感觉,在运用悟性(亦即因果律)和空间时间的直观形式之后,我们的智力才将这单纯的感觉变为一个表象。从此这表象就作为对象而存在于空间和时间之中,并且和后者(对象)没有别的办法加以区别了,除了是在人们追问自在之物的时候,表象和对象乃是同一的。我在论根据律那篇论文第二十一节里已详细论述了这一过程。悟性和直观认识的职责至此即已完成,并无需加上任何概念和任何思维,因此动物也有这种表象。概念和思维当然可以说有自发性,如果加上概念和思维,那么直观的认识就完全被抛弃了,而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表象,即非直观的,抽象的概念就会出现于意识中:这就是理性的作为,不过理性思维的全部内容仍然只是从前此有过的直观和以思维与其他直观,其他概念作比较而来的。可是这样康德就已将思维带进直观里来了,这样就给无可挽救地混淆直观的和抽象的认识打好了基础。这里我正在从事于谴责这种混淆。单就直观本身看,他以为直观是没有悟性的,完全是感性的,所以完全是被动的;而只有由于思维(悟性的范畴)才得把握一个对象。这样他就把思维带进了直观。然后他却又说思维的对象是一个个别的,实在的客体,由此思维'又'损失了它那种普遍性和抽象性的基本特征,所获得的已不是一般概念而是以个别事物为客体。由此他又把直观带入了思维。上述不可挽救的混淆就是从这里产生的,而这错误的第一步的后果又遍及于他的整个认识论。直观表象和抽象表象的完全混淆贯穿着他的认识论的全部而抵于两者之间的一种中介物。他将这种中介物叫做由于悟性及其范畴而认识的对象,而这种认识则称为经验。很难相信康德自己在这种悟性的对象中曾想过什么完全确定的东西,真正明确的东西。这一点我就要以贯穿整个超绝逻辑的绝大矛盾来加以证明。这个矛盾也就是将超绝逻辑笼罩起来的黑暗的真正来源。
原来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第67—69页,第五版第92—94页,第89页、第90页,第五版第122页,123页;再就是第五版第135页,139页,153页,他一再重复并叮嘱说:悟性不是一个直观的能力,悟性的认识不是直观的而是推证的;理性是作出判断的能力(第69页,第五版第94页),而判断却是间接的认识,是一个表象的表象(第68页,第五版第93页);悟性是思维的能力,而思维则是通过概念的认识(第69页。第五版第94页);悟性的诸范畴并不是对象在直观中被给与的条件(第89页,第五版第122页),而直观在任何情况下也不需要思维的职能(第91页,第五版第123页);我们的悟性只能思维,不能够直观(第五版第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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