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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的原因却不能认肉体为原因,于是他就给那些效果另立一个与肉体完全不同的原因了。'在哲学上' 一个是第一个,一个是最后一个独断论者,也就是一个是柏拉图在《费陀罗斯》中,一个是沃尔佛,他们都是这样来证明灵魂的实有的,亦即从思维和意欲作为效果,这些效果又导致那一原因'——灵魂',来证明的。既在这种方式下,由于假设一个与效果相应的原因而产生了一个非物质的、单一的、不灭的东西这样一个概念之后,这一学派才从实体的概念来发展和证明'灵魂' 这个概念。不过这个实体概念本身又是这学派事先以下述值得注意的手法专为这一目的之用而构成的。
和第一类表象,也就是和直观的,真实的世界'一同' 被给与的还有物质这一表象,因为在真实世界中起作用的因果律决定着状态的变化,而这些状态又以一个恒存不变的东西为前提,状态即这东西的变。前面在'谈到' 实体恒存律时,我曾根据早先'有关这问题' 的几段而指出了物质这概念的产生是由于在悟性中——'物质'这表象也只为悟性而存在——时间和空间被因果律(悟性唯一的“认识形式”)紧密地结合起来了,而空间在这一产物上的那一份就现为物质的不灭,时间的那一份则现为状态的变化。物质单就本身说,也只能在抽象中被思维而不能直观地被看到,因为物质显现于直观总已经是在形式和物性中了。于是实体又是从物质这概念抽象而得的,从而也是更高的一个种属;它的产生是由于人们在物质概念上仅仅只保留恒存性这一谓语而将物质的其他基本属性,如广延、不可透入性、可分性等等都剥落了。和任何较高种属一样,实体概念所含有的也少于物质概念,但实体概念并不因此就和其他较高种属一样同时又在它下面包罗更广泛,因为实体概念并不在物质以外还包罗有若干较低的种属,物质就是实体概念下面唯一真正的种属,唯一可以加以证明的东西。实体概念的内容是由物质而得现实化,而获得一个佐证的。所以理性在平日通过抽象而产生一个较高概念的目的是为了在此概念中同时想到若干由于次要规定而不同的低一级分类,但在这里却根本没有这么回事。从而'实体'这一抽象要么是全无目的的,是无所为而来这么一着,要么就是另有一种隐蔽的附带意图。这种意图,在人们在实体概念之下给这概念真正的亚种——物质——再拼凑第二亚种,亦即使非物质的、单一的、不灭的实体——灵魂——与物质并列的时候,就暴露出来了。可是'灵魂'这概念却是由于在构成实体这一较高概念时就已采用了非法的,有背于逻辑的手法窃取而得的。理性在其合法的操作中总是这样来构成一个较高的属概念的,即是说理性将若干类概念并列起来,然后采取比较推理的方法存同去异而获得那包罗这一切类概念含义却更少的瞩概念。由此可见这些类概念必然总是先于这一属概念的。在'构成实体概念的'这场合却相反。仅仅只有物质的概念是先于实体这属概念而有的,而这实体概念又是无因无由的,从而也是无所依据多余地从物质概念构成的,并且是由于任意去掉后者的一切属性而只留下'恒存' 这一规定而构成的。此后才在物质概念的旁边又凑上一个非纯种的第二亚种,这第二亚种就这样偷偷地被运进来了。但是要构成这第二亚种,除了特意否定人们事先在较高的属概念中就已不声不响地去掉了的东西——亦即广延、不可透人性、可分性——之外,并不再需要什么。所以说实体概念的构成只为了它是偷立非物质的实体这概念的宝筏罢了。从而实体概念还远不能算作一个范畴或悟性的必然功能,其实反而是一个很可略去的概念,因为它唯一真实的内容在物质概念中就已具备了,而在这物质概念之外,实体概念就只还包括一个巨大的真空,除了偷立起来的非物质实体这一亚种之外再没有什么可以填满这种真空了。实体概念也就只是为了吸收这一亚种而构成的,因此,严格的说,实体概念是应完全加以拒绝的,任何地方都应以物质的概念来代替它。
范畴对于任何可能的事物都是一张普洛克禄斯特的胡床,不过推论的三个类型只对三种所谓观念提供这种胡床。灵魂的观念,就被迫要在定言的推论形式中去寻求它的来源,现在就轮到关于宇宙大全的那些独断的表象了,只要这宇宙大全作为客体自身,是在最小(原子)和最大(时间和空间上的宇宙边际)两界之间来设想的。这些界限就必须从假言推论的形式产生。这里就其本身说并不需要什么特别的勉强。这是因为假言判断的形式是从根据律来的,并且所有这些所谓观念,不仅是宇宙论的观念而已,都是由于毫不思索,毫无条件地应用根据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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