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4/4 页)
的神情嘶哑的声嗓问出那句我是谁时,我唯一能做的,只有用叶修砚的心与五六的脸告诉他唯一可以知晓的答案。
“花,如果你执意知道答案,此生你会永远失去我。”
如果你就此不提,五六于你,任取任求,此生不渝。
☆、二十九
说来也真是惭愧,明明是自个儿绷着脸提出那么强硬的选择题,等待答案时却跟面临凌迟样的惊骇。
尼玛,大花你要是敢不选我,我打断你三条腿。
大花沉默了很久,最后才像下定决心样幽幽叹了一口气。
“我饿了,吃饭吧。”
呼,安全着陆,感谢上帝。
想想也真是可悲,居然要跟个毫无价值可言的老朽故事争男人,也不知道是我脑子有病,还是这个世界太疯狂。
不过,既然大花已经选了再不过问,那就天下太平了。
去他的秘密。
去他的纷争。
我只守着我们家花,留在这荒山野岭从此自在逍遥。
生活一下又简单起来。
之前那时硬塞来的大包小包里,除了衣物钱财,剩下的果然是各种食物,五花八门,连营养剂这种可有可无的东西都有,甚至还被我翻出一罐肉桂粉来冲咖啡时做佐料。
真是厉害。
本来想着先滋润几天回头等东西都吃完再想别的法子,事实证明我又幼稚了。自那之后的每个月底,都会有包装严实的箱子从天而降,拦都拦不住。
你能想象吗?隐居在荒山野岭,却能喝着咖啡吃着蛋糕看世界地理杂志?我敢打赌,如果陶渊明穿越到现在瞧见我们的幸福隐居生活,他大概会抱着自家菊花恸哭而亡二次。
对于源源不断送上门的东西,大花表示睁只眼闭只眼,该怎么吃怎么吃,花姑娘更兴奋,两个月下来整整粗了一圈。
我表示这种现状甚是宽慰。反正那时财大气粗的,吃不穷。
但,很快,我就笑出不来了。虽然我们两人一伪狼往死里折腾,消耗的速度还是远远抵不过食物送来的频率。小小茅草房很快就被各色美食霸占了地界。等到某天想着端杯水给大花却发觉要穿山越岭后,解决食物变成了迫在眉睫的头等大事。
最后,经由我们一家三口商议决定,吃不完的东西就全搬去城里半卖半送好了,还能顺便换点新鲜瓜果回来磨磨牙。反正一到月底就会有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