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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职责需要纳入法制化轨道加以管理,各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要负起审查监督的责任,防止机构和人员精简后出现反弹。除了编制管理法制化外,预算管理也需要加以强化以遏制机构和人员的恶性膨胀。强化预算管理,要求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取消各单位或部门私设的“小金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从而断绝机构和人员膨胀的财政来源。(2)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统一税制和税率,公平税负,杜绝税收减免乱开口子的做法,是遏制税收流失性*的重要步骤。编制部门预算,实行零基预算,实行国库统一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是强化财政监管的重要步骤。这些财政体制改革的措施都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推广,争取早日建立起现代公共财政体制,以便增强国家财政汲取能力,同时控制政府支出特别是行政性支出的过快增长。(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计划经济实际上是一种审批经济,过多过滥的审批手续是导致审批权*的制度根源。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进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改革精简了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将一些事项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同时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如一些地方设立了经济服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将拥有行政审批权的政府职能部门集中起来,实行窗口式办公和“一站式”服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企业和公民的欢迎。但总的来看,这项工作发展得还很不平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一些好的做法还需要在更多的地方和部门中加以推广。(4)深化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将后勤服务部门从所属机关剥离出去,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将原来补贴后勤服务部门的钱改为补贴职工、机关和职工所需各种服务直接从市场上购得,将大大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并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因而代表着机关后勤服务改革的方向。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中国转型期腐败和反腐败问题(14)
第六,建设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规范和约束政府官员行为的最有效的武器。从反*制度创新的角度来看,建设法治国家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逐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最高权威,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各级党政领导要适应建设法治国家对领导方式变革的要求,学会将党和政府的意志上升为宪法和法律,随后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各级党政机关要坚决贯彻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纠正与现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各种“红头文件”和不当行政行为,为全社会作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表率。二是健全法律体系,提高法律法规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机关的灵魂。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应当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首先要保证司法独立,使司法机关在人事、业务和财政上能够自主,使司法人员能够依法独立办案。司法体制改革还要保证司法透明、检务公开和审判公开的一些具体做法还要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改革还应保证司法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强烈的敬业精神,能够真正胜任本职工作。
第七,加强监督制约。只有以权力制约权力,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的滥用。这是为古今中外历史所反复证明的一条公理。加强监督也是反*治本措施的重要一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强化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具体措施包括: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充分发挥党代会作为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的双重功能;完善党委会向党代会报告工作的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委会及其常委会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实行领导班子*生活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坚持实行党内*选举和罢免制度等。二是加强权力机关的监督制约。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政府和检察院、法院)的工作负有监督的责任。目前应当抓紧制订《监督法》,明确人大监督的职责权限和手段,规范监督程序,促使人大监督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监督机制,它们包括:审议批准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政府预算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选举和任免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组织执法大检查,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实行代表质询制等。要充分发挥好这些监督机制的作用。三是强化司法机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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