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3/4 页)
个大色狼住在一个宅子里?我不答应!里头那票人尤以何必生那色鬼最差劲!你不许与他们住!这样好了,我高中学姐斐红叶她家在香港有别墅,我与她连络一下——”
“方筝。”她拉住要往外跑的妹妹。“我有地方可以去,不住别人的大宅子。”
“去那?如果另一个地方也住着男人,你不如不要去。”
“我会给自己找到地方的,相信我。”方笙翦水大眼睛狡慧黠的一闪一闪。更有着无比的期待。
“大姐头,我不是不相信你的自保能力,但是如果老爸知道我没保护你,他会一枪打死我的!”
基本上,方笙决定要做的事,连玉皇大帝也阻止不了,抬出区区而渺小的方家挂名户长来吓阻,恐难收万分之一的成效。
“我在那边有朋友,你放心。”
别看方笙似乎温柔好商量,即使没有斩钉截铁的反驳或强调,方筝也知道不仅阻止无望,连想打听一下方笙的朋友是谁都不会有结果。
“好啦!不管你了!十天后不要回来哭诉失身就好了。啧!没事与那一票色狼同行,不知道在想什么!”
话完,方筝讪讪的走出去。
方笙望着上的房门良久,才看向床头柜上一本摊开的名流杂志。
翻开的那一页,标题正是:
“华康”钟公子与美国银行大王千金相见欢,迸裂出爱的火花,佳期可待。相信又是一场财与势的华丽结合。
标题右方的照片足足放大成整页的版面,约莫八开大。被唤为金童玉女的男女在舞池中被记者捕捉到画面,另一页更放了三张在不同埸台出游的照片。游艇上、餐厅里,以及钟家巨宅的门口,在在暗示好事将近的讯息。
春葱玉指轻轻划上相片中男子俊逸的面孔。四年了!这男子更形沉稳内敛已无须似当年那般刻意扮老成,以博取对手的敬畏忌惮。
也该是时候了,不是吗?
如果他已忘了她,她可得快快助他拾起记忆;因为她不准备与他就此错过。
这个男人,只能属于她。
温柔的眼眸水漾晶灿,凝视相片中她喜爱的男子——钟适。
从台湾飞抵香港启德机场,花不了许多时间,当然不足以称累。所以当天晚上主办单位即率先办了个酒宴为十来个“青年才俊”接风洗麈。
可不见得这票二世祖有什么了不得的丰功伟业,而是其背后代表的财力令人倍加殷勤。
何况这些年轻人总有一天会继承其家业,有了来往,生意才好做。
十四名参与者中,只有方笙是唯一的女性,而且美丽温柔的外貌不意外的招来众多觊觎,其中又以召集人何必生更是势在必得。
开玩笑!泵且不论方笙所代表的方氏企业,以及她是诸家大老眼中的佳媳能妇,有幸交往来旺夫益子又中看,大大有利之外,纯粹以男人的眼光来看,这种女人交来当妻子不仅风光体面,想必温柔似水、千娇百媚得让人骨头都化酥了。娶来当妻子根本是有百利而无一弊。
何况上流社会中容貌姣好的女子实在是少见,多的是妆扮出来的姿色;像方笙这种丽质天生,又得以继承大笔财富的女子并不多见。即使有,也不可能美得像方笙这般温雅似水,而不咄咄逼人。
因此早在力邀方笙同行时,何必生已打定主意要得到这个女子。所以才百般安排。依他看,方笙是传统出嫁从夫的保守女子,如果十天的日夜相处下来,也不能打动她芳心的话,那么采取一些“必要”的手段是一定的。反正他想娶她嘛!在婚前做任何事都没有关系了。
只要方笙的妹妹——那个人人退避三舍的暴力分子方筝不在方圆百里之内,一切都好办得多。他必须牢牢把握住这次机会,否则回台湾后绝对等不到第二次良机。
将佳人载到酒会,极尽能事的殷勤;下车后,他挺起胸膛笑道:
“方小姐,如果你对广东话不太能理解的话,请容许在下跟随在一旁当个忠心的向导,放心,一切有我。”
方笙笑道:
“您真是太体贴了。”
这家伙显然不知道三年前方氏企业争取到一笔来自香港的大生意全靠方笙流利的广东话来搞定。不过方笙之所以讨人喜爱欢迎,就是来自她性格中从不使人下不了台的优点。即使他人再怎么可笑无知,她仍是微笑以对,绝不令人难堪——虽然心中可能早已偷笑到中内伤。
与谁一同参加酒会并不重要。她衷心期盼今晚的来客中,有钟适的大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