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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的身影,还有……还有她大声告诉他:“‘柔翰’在古文里是毛笔的意思,毛笔是用毛做成的,看上去软软的,却能写出骨力十足的字体。所以啊!你别看我外表柔弱,其实我很坚强的,病了六年我都没有趴下,你说我是不是很厉害?”
她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没什么力气了,严悔看在眼里,却什么也没说。之后,他声称自己不想再陪她浪费时间,硬是将她拽回了医院。
她的确骨力十足,取了“柔翰”这么个名字,她不会轻易倒下的,不是吗?
有一股冲动,严悔二话不说,掉头直奔向加护病房。透过玻璃,越过忙碌的医护人员,严悔看见了接着氧气的那张小脸。
“康柔翰!”
他第一次叫出了她的名字,在她处于深度昏迷的时候。
没有人注意,医院的病房外多出一个护工——严悔戴着口罩,穿着护工的衣服,不停地忙进忙出,照顾着加护病房里的康柔翰。
他用温水帮她擦拭着身体,用棉棒帮她湿润嘴唇,再将炖好的粥一点点喂到她的嘴里。他的动作很慢很细很温柔,也很熟练,好像已经照顾她许多年,看护她早已成了他的一种习惯。
进进出出的医生、护士见到他这副样子,都纷纷夸赞:“没想到现在还有这么负责的护工。”
说话间,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严悔从兜里拿出手机,瞄了一眼显示号码——是阿粉。他关上手机,没有接。
帮康柔翰打完针的护士上前来提醒严悔:“这里是加护病房,不能使用手机,你要是留在这里照顾她,就得把手机关了。”
她话未说完,手机已经再次响起。严悔看也没看,直接关机。
他谨记加护病房不能接手机的规定,割断与外界的所有联系,只留在这里陪着她。
谁让他答应了她呢!他答应了他们周五的约会,他就必须做到。
“放心吧!”他握着她的手,隔着他戴在手上的手套,“我会留到你醒来为止,如果你没有亲眼看到我,怎么能证明我履行了承诺呢?”
只是为了证明他来看她,严悔在医院待了整整三天。
这三天里,康柔翰的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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