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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塞姆是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孩子。不过,不要看他年纪小,他却是长的非常的强壮高大。就算是成年人和他站在一起,也米有他看起来惹眼。哈塞姆的脑子不太好用,空有一股子力气。他去外面将法尔斯的骆从后面的大门里牵进牲畜的简易棚子里,又送上一些草料,然后就找中年妇人复命。
“法亚夫人,您交代的事情我已经做完了,您还有事情要吩咐吗?”哈塞姆的言谈举止算不上恭敬,可能是由于他本身脑子不太好使的缘故,很少有人会在意他不算客气的态度。多数的好心人,还是很同情这个可怜的不算聪明的大个子。
“哦,哈塞姆,你没事的话去一些布斯西斯那里,将我们的陶碗收回来。记住,银币一个也不能说。”法亚夫人向布斯西斯出借了二十几个陶碗供奴隶吃饭使用。布斯西斯为此要支付十八个银币作为报酬。
法亚夫人曾经告诉过布斯西斯,只需要用二十五个银币就可以买二十个陶碗,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去购买,非要来租用呢?
布斯西斯却说。二十个陶碗就要用二十五个银币,我只要用十八个银币就可以租用二十多个陶碗,这中间可是省下了七个银币的。
法亚夫人说布斯西斯不会算账,仅仅为了省下七个银币就浪费掉二十个陶碗。
而布斯西斯却说。我们是什么奴隶生意的,居无定所。虽然陶碗不值钱,但是我们买了用上一次就算了,不能带着上路,干嘛要浪费七个银币。
法亚夫人才知道她和布斯西斯的立场不同,当然算账的方式也不同。布斯西斯这样算的确没有错。他买了陶碗,用个一两次就要扔掉,还不如直接去租借,中间还能剩下七八个银币,够他买一杯大麦酒喝呢。
法亚夫人后来就借给了布斯西斯二十五个陶碗,讲好了价格是十八个银币。算算时间,奴隶们应该吃完饭了,法亚夫人就叫哈塞姆去把陶碗收回来,还有银币一个也不能少。
本来在银币是需要先交的,可是布斯西斯在法亚夫人的小旅馆附带的酒馆里喝酒,把身上所有的钱都买了酒喝了。布斯西斯最后就打了保票,让法亚夫人明天派人去找他要钱,他一定不会欠账的。
法亚夫人才不会相信一个醉鬼说的话,最后布斯西斯只好接下自己从来不离身的佩剑典押在法亚夫人这里,这下法亚夫人才算放下心来。
哈塞姆从法亚夫人手中接过布斯西斯的佩剑。这是一把破旧的几乎看不到本来面目的窄剑。剑身一边长剑短,比匕长,是一把大约四十到四十五公分左右的短剑。剑鞘已经斑驳的看不出原来的真实面目,脏兮兮的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值得珍藏的宝剑。
哈塞姆没有打开布斯西斯的剑。他是个比较纯正的人,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呆。比较呆比较傻,人很实诚,向往真正的剑客,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拯救那些受压迫的奴隶,成为举世瞩目的英雄。简单一点说,哈塞姆是尚武的人。或许正是因为脑子比较简单,让他比较喜欢用拳头来解决问题。
他一直向往自己可以有一把剑,就算是匕也可以。他像一名真正的剑客那样珍视剑,即使这剑不是他的。他没有打算打开布斯西斯的剑,真是对一个剑客的尊重。即使布斯西斯是个奴隶贩子,可是他有一把剑。
不得不说,哈塞姆的脑子真够简单的。
法尔斯用法亚夫人送来的热水和毛巾清洗掉身上的灰尘,然后整理一下脏乱的衣服,擦掉上面的污渍。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可以很清晰的听到法亚夫人和哈塞姆的谈话。
法尔斯突然对这个叫做布斯西斯的奴隶贩子很感兴趣,法尔斯从小就开始参与家族的事业,他十分喜欢经营买卖商务。令他感兴趣的是,这个叫做布斯西斯的奴隶贩子似乎对经营有着自己的独特理解,这让法尔斯不禁浮现起要去见一见这个人的心思。
今天天气超差,风太大,电路似乎也受影响,开始停电~先早点一章~晚一点看情况再更一章~
正文 第三十六章 作为奴隶被卖的感受(中)
三十六章作为奴隶被卖的感受(中)
哈塞姆拿着布斯西斯的佩剑准备走了,法尔斯突然从屋子里走出来,对法亚夫人微微施礼,说:“夫人,感谢您的热情招待,请为我准备一间客房好吗?”
“尊贵的客人,很荣幸为您服务。(请问,您还有什么需要吗?”法亚夫人笑眯眯的说。
法尔斯对着哈塞姆微微颔,道:“我初来孟菲斯小镇,想出去走走,不知道能否和这位先生同行?”
“哦,当然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