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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追他的时候,他闪避得很快,显然很熟悉苏必利尔湖这个地方。两种可能,一是他为当地出生的人,二是当地周围的人。
探子离我们很近。
这是我得出的结论。
原打算在桑德镇多住几天的,我的灵魂便去设了迷魂阵,令我的对手一时半载找不到。可没想到汉德姆斯暴露得这么快,一下子就被我揪住了,便来个将计就计,叫罗伯纳向总部发信息,又闯入国防部的资料中心,自我暴露。
当我们撤离小镇,不用说,我们的行踪已经传到了我对手那里。对他来说,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渥太华有他的人,但这些都是浮在表面的人,早在各国的特工监视之下,是不能动的。唯独的一个办法,就是派人前来渥太华。
我推测,从他知道我们撤离桑德镇,到确定我们确实是前往渥太华,他大概需要七八个小时。当然,这都是我的灵魂去骚扰他的结果。确定之后,再发出指令,派杀手前来,又得要一段时间。我估算了一下,杀手乘搭的飞机,在早上六点半到达渥太华机场。
车上没人吭声。
他们都在等着我发话。我便对罗伯纳道,“查一查昨晚九点从X国飞来渥太华的航机上,是不是有三个法裔墨西哥人。”
罗伯纳最开心的是要他摆弄电脑。我的话音刚落,他的键盘就“嗒嗒嗒”地响起来了。不一会便报告——
“没错。机上就三个法裔墨西哥人。一个是哥斯特,身高一米九二,是个胖子,曾是特种部队的队员;一个是莫尼克,身高一米八三,身材健壮,前身是特警;一个是尼高,身高一米八五,是个拳击手。”
跟我灵魂回报的资料一样。我想。才知道我的灵魂哭归哭,该干的事仍然是干得头头是道。
我扭回头,对华莱尔道,“到了目的地,你和波姬丝、罗伯纳留在车上。我和泰森、珍娜实施狙击。”
“不,你留车上,我去。”华莱尔第一次提出反对意见,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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