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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谢谢你,谢谢!”芸筝好开心,笑得宛如春花般灿烂。看到她那明媚可人的笑颜,樊东伦突地心弦一动,感觉心房深处好像有股异样的情绦不断地扩张,那是一种很温暖的感觉……
不!不会的,他是不会被黎芸筝影响的,他拒绝承认她在自己心中越来越重要,也拒绝去想他为何在这么冷的深夜里,像个傻瓜一样,在公司楼下苦守好几个小时,就为了亲自送她回家,确定她是平安的,没有冷到、饿到。
他摇摇头,也一并摇掉所有不该有的情绦,他坚定地告诉自己—— 没有任何女人可以影响他,他还是个无心无情的冷血动物,对,就是这样!
“嗯,我送你回家吧。”三更半夜的路上没有什么车辆,他加快速度往前行进。
“好。”芸筝喜悦地望着他,她知道今晚他会在她的住处留宿,她可以枕着他宽厚的胸膛沉沉入睡。
唉,这么奢侈的幸福,不知道她还可以拥有多久?
芸筝真的是累坏了,一回到家就立刻冲进浴室洗澡洗脸,换上睡衣后立刻倒在床上沉沉入睡,连樊东伦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她都不知道。不过,才睡了三个多小时,芸筝就自动睁开眼睛,望着床头的闹钟,清晨六点多了,她要起来帮东伦准备早餐。这两年来,只要他在她这边留宿,不管她前一晚有多晚睡、有多累,她都坚持要帮心爱的男人准备早餐。
望着躺在身边的男人,芸筝的嘴角牵起一抹甜美的笑容,痴迷地望着他的睡颜——
他真的是一个非常英俊挺拔的男人,头发墨黑浓密,还有可爱的自然松,根本不用上高级发廊,随便找人剪一剪,他的发型就很有型,而且五官更宛如斧凿般轮廓分明,自然散发出一股尊贵卓绝的气势。
她最爱他的眼睛,虽然他的眼神总是犀利而严峻,不过芸筝知道那对深邃的黑眸有时会散发出无比炽热的情绦,当两人在欢爱时,他灼热的眼神总是可以让她更加热血沸腾……两朵彤云飞上她白嫩清秀的脸庞。羞死人了,黎芸筝,你别这么不象话了,一大早就在想这些有的没的!
而且老实说,自己待在他身边的时间也不多了,她要求自己一定要在他结婚前辞职,只因她绝不当别人婚姻的第三者,也不想对不起他未来的妻子。
届时,她不但会离职,还会搬出这个他为她购买的套房。除了自己原本的东西外,她不会带走任何他赠与她的珠宝或名牌服饰,她会走得干干净净,就好像她的生命里根本不曾出现过这个男人,她要把两人的记忆狠狠地从心底连根拔起……
然后逼迫自己忘掉这个让她痴迷的男人,忘掉他的一切,到时她再也无法枕着他结实宽阔的胸膛、握住他温暖的手、听到他低沈的嗓音……一想到这些,她的心就好像得了怪病似的,正锐利地疼痛着。
即使如此,她还是要离开,她会把自己的离去当成他最好的结婚礼物,至于他的婚礼她当然不会参加,也没资格参加。热热的水气占据了她的眼眶,单是想到将来要离开他,她就热泪盈眶,觉得心脏好像被挖了一个大洞,那等到真的要离开时,她真的可以承受吗?芸筝紧紧握住双拳,咬牙告诫自己—— 你可以的!不管到时有多苦、多心痛,你都要决绝地离去,绝对不能介入他的婚姻!
唉,不要再想这些了,还是赶快去准备早餐吧,下床前,芸筝不忘再望了他的睡颜一眼,才蹑手蹑脚地下床,把家居服拿到浴室换上后,悄悄离开卧室。
这个套房位在台北市的高级地段,管理严谨、安全无虞,还拥有一房一厅和一个厨房,很是豪华,但老实说,芸筝并不在乎住在什么地段,也不需要很大的坪数,只要有厨房她就很开心了,这样就可以常常为他下厨准备他最爱吃的食物了。
芸筝利落地煮了咖啡后,开始做他最喜欢吃的吐司夹蛋,她知道东伦吃吐司不喜欢用烤的,喜欢用平底锅煎得两面金黄,而且蛋也不能全熟,全熟他就不爱吃,这些小细节她通通牢记在心。
做完吐司夹蛋后,又煎了两片火腿,原本还打算做一盆清爽的色拉,不过打开冰箱一看,才发现没有做色拉的食材了,唉,她最近太忙了,都没有时间去生鲜超市补货。可是只吃这样,对他而言好像有点少耶……
对了,黑糖馒头!
芸筝灵机一动,突地想起东伦很喜欢吃附近一个眷村伯伯卖的黑糖馒头,每次只要她买回来,他一定吃光光,不像其它食物,偶尔还会剩下。
“赶快出门帮他买馒头好了,那家馒头店的生意很好呢,晚一点去搞不好会卖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