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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例如义军首领冷天禄、冷铁樵叔侄,以及青城派的萧青峰、萧志远等人的。
宇文雄虽然没有说出代师“清理门户”之事,但叶慕华何等聪明,一听心中就已明白、知道他是要去四川干甚么的了。
叶慕华心里想道:“我姑父既在病中,做徒弟的宇文雄不在他身边服侍,却要披星戴且地赶到四川去,不问不知,当然是奉了师父之命的了。听他刚才所说,我姑父已经知道了那小子的身份来历,而现在在四川‘围袭’义军的清军主帅又正是那小子的父亲——出了名的残害百姓的刽予手叶屠户。将这两件事情连起来推究,莫非是那小子也已经到了四川,混进了义军之中?而宇文雄则是奉了师父之命去揭发他的?”叶慕华人极聪明,虽然没有完全猜中,却也对了个十之七八。
但叶慕华却不说破,只作了个意外欢喜的神情,笑起来道:
“这可就真是巧极了,我也正要到四川去,宇文兄若是不厌弃的话,咱们正可以结伴同行,令师那儿,就留待以后若有机缘,再去拜谒了。”叶慕华是因为宇文雄身上负有重大的任务,故而要想与他同行,以便暗中保护他的。
叶慕华这么一说,宇文雄怎好意思拒绝?心想:“此人武功高强,有他同行,倒是一个良伴。只是若到了小金川,我的事情可不便对他明言。”于是问道:“不知叶兄是往川东还是川西?”叶慕华道:“我是前往川东,宇文兄呢?”宇文雄道:“我是前往川西。”叶慕华道:“可惜,可惜,咱们人川之后就要分手了。不过从这里到四川有数千里之遥,少说也要走半个多月吧?在路上我也可以向兄台请教许多武功了。”
宇文雄听说他是前往川东,放下了心事,说道:“叶兄客气,说到武功,我只有求你指点的份儿。叶兄,你肯与小弟结伴同行,小弟也正是求之不得。”
其时月亮已过中天,是三更的时分了。叶慕华道:“今晚不能赶路的了,你打了一场,早点安歇吧。看这天色,不会下雨,在草地上也可睡一大觉。”
宇文雄道:“是。出门人随遇而安,小弟也准备了随时餐风露宿的。”当下将那匹坐骑唤来,解开一个包裹,取出一个轻便的帐篷,就在草地上搭起来。要知身有武功之士,在野外露宿,对猛兽倒是不用俱怕,却须防备毒蛇。因为猛兽之来,必有吼声,而毒蛇却可在不知不觉之间咬你一口。有了帐篷,可以防备毒蛇的侵袭。
他们在搭起帐篷,清理草地上的碎石泥块之时,却发现了一枚黄澄澄的东西,原来就是那女贼用来打宇文雄的那支金钗,掉在草地上的。宇文雄想起刚才之事,自己侥幸只受了一点轻伤,这口气还没有过去,正想把金钗抛开,叶慕华却先捡起来了。
叶慕华笑道:“金钗可以作暗器,也可以作饰物,还可以换许多银子救济穷人,抛了它岂不可惜?你不要给了我吧。”字文雄之所以想抛掉金钗,不过是因为曾受这支金钗刺伤,一时气愤而起,此际经他一说,也觉得自己的举动未免有点幼稚,于是,面上一红,说道:“叶兄说得是。你刚才不是接了那女贼的另一支金钗吗?如今正好配上一对。”他是无意之言,哪知叶慕华听了,也是面上一红,讷讷说道:“不错,这对金钗的手工倒是很精巧,拆开来没那么值钱了。”
宇文雄也听碍出他的话语中有点自我解嘲的味道,故意笑道:“既然如此,吾兄不如留下来做个纪念。若要救济穷人,尽可以另用其他银子。”叶慕华道:“宇文兄说笑了,有甚么值得纪念?你若喜欢,我给你也行。”
字文雄摇手道:“这女贼用金钗作暗器,不是很特别吗?只这一点,就值得收藏作个纪念了。但我却不配保存它,因为我根本就没本事接这金钗。”叶慕华道:“吾兄越发说笑了。”话虽如此,但还是把那对金钗收了起来。宇文雄心头纳罕,暗自想道:“叶慕华当然不会是贪图这对金钗,看来他一定是和这女贼有点纠葛的,但我刚才曾问过他,他好像很不愿意谈这女贼的事,我却是不便再向他打听了。”
宇文雄一来是与叶慕华初初相识,二来他也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更不愿刺探人家的秘密。于是在说了几句笑之后,便适可而止,说道:“帐篷已经搭好了,咱们睡吧。”
宇文雄马不停蹄跑了半天,跟着又激斗一场,实在是疲惫不堪,一躺下来便睡着了。叶慕华怀着那对金钗,却是辗转反侧,未能入梦。
夜风吹得野草猎猎作响,叶慕华脑海中灯出一幅图景,和今天一佯、也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佳日,也是在草原上奔驰。所不同是那个草原可比如今他们听在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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