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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把胤祯曾送给她的狐狸毛皮改成了大氅,袖口脖颈处都做了精细的处理。
兰芝服侍着宝珍将它穿上,啧啧叹道:“格格,这大氅做得好合适,夫人的眼力真准。”
宝珍闻言,低头笑道:“母亲她天生一双巧手,凡是看过一遍的,她都能做得有模有样的。”她这么说,倒也不是故意夸张,兰芝之前见过阮氏的女红,确实是没几个人能比得上的。
大氅无需改动,其余的衣服大小也得正合适,宝珍的手指摩挲着那细密的针脚,心里满满的都是温暖。
兰芝将东西收拾妥当,跟着替主子在茶碗中续了热水,看了她一眼道:“格格,翠云捎了口信给奴婢,说祥福客栈最近的生意不错,让格格放心。”
宝珍闻言点了点头,问道:“姑姑,翠云她过的怎么样?周守安待她可好?”
兰芝回道:“嗯,应该还好。”
过了片刻,巴图布赫回来休息,无意间他瞧见了宝珍的大氅,不禁好奇问道:“这张狐狸皮可是好东西,你从哪里来的?”
宝珍闻言,微微一笑道:“这是礼物,别人送的。”
巴图布赫听了,将大氅拿起来仔细看了看:“色泽光亮,皮毛整齐,确实是不错。”说完,他又扫视了一圈屋内,接着道:“都收拾利索了?”
宝珍点了点头道:“嗯,收拾好了。”随即吩咐兰芝端些点心上来,给他尝一尝。
巴图布赫吃惯了奶酪饽饽,对于这么小巧精致的点心并不太感兴趣,只尝了一口便搁下了。
“前几天,有人进献了西域美酒和珍奇古玩,你派人送回京城吧。你们不是有句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吗?”
宝珍闻言,笑道:“甚好,我也正想着该给她们带些什么呢?”除了美酒和古玩,宝珍还特意给弟弟宝祥留了一匹西域良驹,他这个年纪,按理早该学习骑马了。
果然不出所料,宝祥待见姐姐送给他的骏马,高兴地手舞足蹈。阮氏最近每天熬夜给未出世的孩子坐小衣,出生时的,百天的,一岁的,一样都没落下。
做女红,是一件非常费眼睛的事,阮氏虽说不过才三十来岁,但眼神明显不及年轻时利落,绣得稍微慢了一些。
翠云在旁为她理线认针,安安静静地不说话。
宝祥迈着大步跑进来,瞧见她们两人都拿着绣针,出声道:“娘,我要骑马。”
阮氏闻言,眼睛并没有离开绣绷,只道:“现在不行,要想学,等明年开春了之后再说。”
宝祥听了不高兴,好像泄了气似地,往椅子上一坐,闷声道:“还要等啊?娘,您就准了吧,您看姐姐都把马给我弄来了。那么好的马,搁在马厩里太可惜了。”
阮氏的态度坚决,“不行,你这孩子,总是心急。马都已经是你的了,什么学不都一样么?”
宝祥闻言,略显激动地站起身来道:“那怎么能一样呢?”
阮氏被他这么一打岔,跑了神儿绣错了一针,于是,抬起头来道:“你再胡闹,娘就不带你去看姐姐了。”
“不去就不。。。。。”话说一半,宝祥脸上的表情立马变了,直直地盯着母亲道:“娘,您说去看姐姐?真的?”
翠云在旁,冲着他轻轻地点了下头。
阮氏微微一笑道:“原本还行瞒着你两天呢。你自己选,是要学骑马还是看姐姐?”
宝祥来不及多想,连忙道:“当绕是要去看姐姐。”他在心里乐开花道:到了草原,哪里还用学什么骑马,几天下来自己就都明白了。
阮氏能做出这个决定可不容易,头一个月前,她就开始准备。在古代,女人生产是一件高危险的事情,很多妇女因为难产而丢掉了性命。民间不乏俗谚来形容,其意大概是女人生产,就如同走了一趟鬼门关。
阮氏一直把宝珍看得很重,甚至高过了儿子宝祥。尤其,每天在京城忐忑不安的等消息,她更愿意亲自过去照顾女儿。
“娘,咱们什么时候出发?”宝祥问道。
阮氏重新拿起绣针,稍微想了想道:“也就这三五天就动身了。带些银子和衣服就行,行礼越少越好。”
算一算,阮氏也有十多年未出过远门了。
赶在隆冬时分出门,一般的马车夫都不愿意接这样的活计,虽说能因着天气多挣几个钱,但一路上太过辛苦,光是那冷冽刺骨的风,就让人觉得受不了了,更何况草原上最近还不怎么太平,大家都怕遭到什么意外。好在,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周守安找来了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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