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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别逗了,球队不会把自已的摇钱树拔了的,那么到时候为了留下李建安,肯定要牺牲自已了,麦迪万分不想离开这里,这里人好,气候好,老板好,队友好,虽然教练不怎么好,还勉强可以接受,再度被交易的话,自已也就彻底沦落成二流球星了,但不离开的话,球队肯定不会再给自已更高的薪水,自已就要接受收入减少的现实了,唉,怎么办?
心动不如行动
非常年轻的球员就象潜力股一样,一般来说,如果两个中非得放弃一个的话,如果两个人在能力或价值上无法取舍的话,那就看谁年轻或谁身体更好一些,这就跟当年湖人队之奥尼尔和科比两个人取舍,湖人队选择了留下科比,不为别的,就是因为科比比奥尼尔年轻几岁,更保值一些;另一个例子还是在湖人,那就是年轻中锋、被称为湖人队未来的希望、奥尼尔的接班人拜纳姆,不管等不及科比如何威胁球队,即使别的球队拿出再大的砝码,湖人队也没有选择把拜纳姆交易出去,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拜纳姆实在是太年轻了,17岁就进入的NBA,即使提高他的技术和各种素质需要5年,那也不过是二十二岁,只不过跟姚名进入联盟的年龄差不多,年轻,这就是他的优势,虽然说象拜纳姆这样进入联盟两年了得分、篮板都不过十的球员大把大把的都是。
在联盟限制了高中生球员参加选秀后,球队再想拥有如此年轻的球员变成了奢望,所以这类球员更加珍贵了,但李建安不同,做为一个自由球员的身份加入NBA,他的年龄才不过21岁,而他的成熟和稳定让他更象二十三四岁的球员,如此有能力还年轻还成熟的球员,换任一支球队都不会轻易放弃,麦迪已经可以想象到自已以后的日子,只怕不等合同到期球队就会把自已换走,就是为了腾出空间给他,就象当年的弗朗西斯之于姚名、霍华德,虽然李建安自由球员的身份在他的前两年最多只能拿全额中产,三年以后的合同也不过1300万左右,但那个时候自已的合同刚好要到期,如果自已要求顶薪的话,那么两者之间的冲突是再所难免的,以自已的年龄,到时候签的合同估计就是自已最后一份合同了,必须从现在开始为那份合同规划了。
那么保证自已的上场时间和出手机会是第一重要,把可能威胁到自已地位的球员赶出这支球队就是第二重要了,而现在的火箭队,影响自已上场时间和出手机会的只有李建安一个,而有可能威胁到自已地位的也是只有李建安一个,那么对自已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李建安换走,让他离开这里,至于拿他换谁,那是球队经理考虑的事,最好换来一个象巴蒂尔或阿尔斯通这样的家伙,有能力却又不是特别有能力,既能增强球队的实力又威胁不了自已的地位,才是最好的选择,麦迪并不知道象阿尔斯通、巴蒂尔几个已经对他产生了不满。
历史证明,美国及美国人就是喜欢这样,第一时间把可能威胁到自已的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象以前的日本、俄罗斯、中国,不给任一个对手成长起来的机会,这是一个原则上的问题,即使是小如伊拉克、朝鲜这样的国家,这就是美国的成功因素,危机感始终存在每一个美国人的心中,这是他们的天性,这不是简单的问题,这涉及到利益的问题,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心动不如行动,谁知道晚了会出什么事,所以,麦迪立即拔通经纪人的电话。
各有不同的想法
在接到麦迪打来的电话后,泰勒姆打开随身带着的电脑,翻出李建安的资料,他的资料并不是只有数据之类的东西,而是大篇大篇的评价,有几段如下:
“健康,健康对他来说不是问题,从他进入NBA以来,从来没有过影响到他以后健康状况的问题,自已极擅于调养身体(麦迪证实),身体强壮程度极佳(对比对象:詹姆斯、皮尔斯),对抗适应能力超强,预计身体出现问题时间及部位:6年后,肌肉伤。”
“能力:进攻上拥有中场至篮下的射程,拥有强突任何防守球员的力量,进攻技巧中等但命中率极好,速度在身高类似的球员中中等偏上,稳定性指数+,潜力指数9,成长建议XXXXXXXXXXXXX(写了后又拉掉了,看来是为了保密上的需要);防守上潜力巨大,超强的下盘力量让他可以防守1…4号位的球员,不过对位1号位球员时速度吃亏,4号位球员身高吃亏,防守技巧不算突出,但正在成长中,意识极佳,主动性较强,特注:盖帽和抢断佳,缺点:喜欢给对手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过多的采用那些手段容易被联盟注意,建议向鲍文学习,一至二年下一次手就足够让你的防守对象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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