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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的花做我的名字,还说反正我和紫堇的渊源深厚,也许就是紫堇变的。
我说,那要是我躺在石头上,那我是不是就成了孙悟空?
老头子问我孙悟空是谁?
我说就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妖怪。
老头子噢了一声说,那我下次试试捡个孙悟空回来。
私底下我认为老头子的话说得极对,他自己的确没什么文化。
吐掉嘴里叼着的狗尾巴草,透过五根手指看完五指山上的夕阳慢慢隐没最后一丝光彩,满足地站起身,拍拍长衫上的尘土。
低头浅笑一声,其实这么邋遢着过去也不错。
老头子的口头禅就是坐强盗就要有做强盗的样子,尤其是一个有素质的强盗。
而一个好强盗的其中一个重要标准就是你不能穿的太干净。
身上的是一身男装打扮,在过去的十八年里,我从未有过一件女装,头上未戴过一朵珠花。
并不是五指山上没有这些饰物,相反,这里有着全世界最名贵的女装,最漂亮的首饰,只不过当一个人习惯某样东西后便很难改变。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和我一样,反正我就是这么觉得的。
七岁习武之前,我几乎是老头子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
他说他从未帮别人穿过女装也不想让我穿女装,认为女装太复杂,不如男装来得简单轻便,活动灵活。
我了解他的心情,也同意他的想法,更愿继承他的做法。
而且,在这个严重阳盛阴衰又是一大群豺狼虎豹的地方,穿男装的确是一种很好的保护色。
只不过长久之下,我都快忘了自己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女人这个事实。
在山寨里,我从未参加过一场会议,在山寨外我也从未去夺过一次标,没有任何实战经验。
对于强盗,我可以说是既处于核心里,又是一个边缘人。
元老会议?印象里老头子已经有几年没开过这种重量级的会议,而这次又亲自点名让我参加,老头子的葫芦里卖着什么药?
预感有什么严重的事情发生了。
小晖青色的身影终于呼哧呼哧地跑到我的跟前:“大……大小姐……下次找你的时候能不能应一声……我快跑得断气了…累死了…呼……”
“不行——小晖,你退步了呢!看等下迟到了老头子会不会剥了你的皮。”
“还不是你这个害人精的错,我看,等下不用迟到,寨主就可以要我的命了!”小晖一脸严肃的表情,我收起了玩笑。
“怎么了?”
“这次夺标任务失败了,七当家被当场砍死,六当家受伤活捉,小马受了重伤和几个兄弟硬是拼死杀出一道血路跑回来送信,现在处于昏迷状态……”
“小马伤得如何?”
“死不了。”
“快走。”
我和小晖都加紧了脚步。
小晖和小马的年龄都比我大,具体大多少我也记不清。
他们是我在五指山上混得满熟的几个,换句话说我们是在百来个年龄相仿的人中接触最多最臭味相投的几个。
小晖从小就体弱多病,因此从未得到山寨里的人重视。
老头子说一个好的强盗还必须有强健的体魄,所以当初我发现被丢弃在山岗上奄奄一息的小晖,把他带到老头子面前时他会不屑一顾,选择让小晖自生自灭。
优胜劣汰,这不仅是自然的选择,更是人的生存之道。
对于龙虎寨这个大染缸来说更是黄金法则,但我却放不下,他让我有种错觉感觉那时奄奄一息的是当年的自己。
在我的胡乱处理下,小晖没去向阎王报到,这是一件令很多人不可思议的事。
而更让人觉得是奇迹的是小晖撑着残破的身体开始学医,逐渐发展成为现在龙虎寨里的第一名医。
久病成良医,我想这句话用在这里很合适。
对于小马,他则是我们三人中最梦想当个出色强盗的一个。
每当我和小晖在打猎或烤肉的时候,小马都会偷偷溜到草场看一大群强盗喝喝哈嘿……成就一番不错的武艺。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想这句话用在这里也很合适。
这次的任务是他向寨里毛遂自荐,得到六当家冯瑞和七当家李显仁一致认可后得来的,但没想到小马的第一次出师就失败了,他心里又会有怎样一番滋味?
议事厅的方向处隐约传来鼎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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