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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与还价,终于同意除第五号“容日后协商”外,其余全部照单签收。而作为报酬,日本暗示支持袁世凯复辟帝制和代平内乱。
政治不外乎交易。袁世凯私心以为,在这场交易中,只要能助他登上九五之尊,便物有所值了。
从暗杀宋教仁,解散国民党,到祭天祀孔,大事复旧,直至解散国会,恢复帝制的叫嚣,简直风靡整个北方官场。报纸上倡议复辟、抨击共和的文章,像潮水一般汹涌而来。著名政客杨度谈及共和制对军队的影响,他说:“当君主时代,当兵者之常曰:‘食皇家饷,为皇家出力耳。’今忽去其有形之皇室,代以无形之国家,彼不知国家为何物,无可指实,以维系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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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大国的迷失(47)
对于带兵出身的袁世凯来说,这番话真是说到他的肺腑里了。军队必须效忠于个人,而不是效忠于抽象的概念,这是中国军队建军的伦理基础,决不能废弃。
纵观北方的整个政治环境,根本不会接受一位真正推行民主政治的领袖。所有复辟帝制的舆论,并不是袁氏一个人造出来的,他是被这股潮流推着往前走。作为一位资深的北方官僚,袁氏也不会接受民主政治的概念,他不知道什么叫民主,但他深知什么叫君主皇权。
5月1日,“新约法”公布。该约法恒被史家认为是袁氏恢复帝制的先声,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因此在民国宪政史上,往往弃而不论。但细细揣摸这个约法,却可以看出在“民主”名义之下,袁氏如何为自己的独裁统治,寻找合法性依据。他的手法,亦常被后来的统治者所沿袭。
新约法号称集世界各先进国家的宪法精华,熔于一炉。大总统只对国民负责(即行政元首不受议会监督)是学美国的;大总统总揽统治权,统帅全国军队,掌握宣战、媾和大权、颁布与法律有同等效力的命令是学日本的;大总统经参政院同意,有权解散立法院是学法国的;人民自由权利统受议院法律限制则是学英国的。总之,各取所需,为我所用,务求把大总统的权力扩大到最大,把国民的权力缩小到最小。无论你批评他哪一条,他都可以振振有词地反驳,这是学民主宪政国家的。
然而,学美国的总统制,却不学美国的总统选举方法。经梁士诒提议,参政院在8月通过修改“总统选举法”,规定总统任期为10年,连任无限制,即终身总统;总统继任之人,由现任总统预先书名,藏之金匮石室,且无亲属限制。这与世袭总统无异。“政治改革”改到这一步,总统与皇帝,也仅是一个名称的区别而已。
既然如此,袁世凯为什么非要复辟帝制不可呢?原因在于,在共和政体下,他总觉得政权的合法性,不断受到质疑,以致纲纪废弛,人心涣散,这是因为在新的价值体系中,缺少一个全体人民共同认可的合法性象征符号。
袁自己玩不转国会、政党、司法独立、民主、自由这些概念,也认定全国人民都和他一样玩不转,最后只能用皇权来填补被淘空的政治权威。
在外人看来,袁世凯人前人后,一再声明自己不当皇帝,并用“一部廿四史,不知从何说起”来回答人们的质疑,但恢复帝制的浪潮,却又铺天盖地,滚滚而来,难免使人猜想,袁是准备帮助清室复辟。于是,聚居在青岛、大连租界的前清遗老们,个个咸鱼翻生,弹冠相庆,忙着把昔日的朝衣顶戴翻出来晒太阳。
然而,1915年12月以后,形势却急转直下,令那些望穿秋水的保皇派们大跌眼镜。19日,政事堂奏请设立大典筹备处;21日,袁世凯给19名官员封爵;31日,下令以明年(1916年)为洪宪元年,预备登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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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大国的迷失(48)
袁氏宣布帝制自为之后,北方的官僚集团始恍然大悟。原来袁世凯不是还政于清,而是自己当皇帝!国民对他的道德期许已完全落空,国家交付给他的政治责任也完全落空。无论在南方,还是在北方的审判台上,他都断然地从政治上和道德上,宣判了自己的死刑。对革命的南方而言,他出卖了中华民国,出卖了共和;对不忘故主的前清旧臣而言,他是篡位的奸臣贼子。
袁世凯把他的老朋友徐世昌从青岛请回北京,担任国务卿。徐世昌是天津人。1855年出生于河南省汲县,是一个世宦家庭。他27岁考中举人,四年后中进士,为翰林院庶吉士。帝制时代,他官至皇族内阁的协理大臣。在北洋集团的文职官僚中,他的名望最高,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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