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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默望着她开门离去的背影,刹那间,他想痛揍自己一拳。
他以为他是谁,怎么能这样放肆地批评她?
她受伤了……而他正是那个该死的混帐。
一股无以名状的愧疚感浓浓地在他胸口蔓延了开来……
第四章
一栋公寓前,在小小的院子里,有一座小小的白色秋千,四周遍植着盛放着香气的红色和粉白玫瑰花,红色叫“冰火”,白色叫“情迷”。
艳红色的“冰火”内热外冷,内瓣艳如火,外瓣却霜白若冰,而“情迷”则是纯粹的雪色,绽放时有淡淡的玫瑰酒香,令人情不自禁受到吸引。
这也是她最喜欢的两个品种,在十八岁那一年种下的,如今已开得怒放灿烂。
沈云秀坐在秋千上,身上一袭白色的洋装,手里捧着一本“会真记”,心思却飘到了某个遥远不知名的地方。
这就是她二十几年来的人生象徵,静静地看着花开花落,花绽放了是如此,花凋谢了也是如此,她还是她,没有更好,也没有更坏。
也从没有参与过悲欢离合、欢笑和泪水,仅有的只是满腔炽热的相思和痴恋。
但在变迁快速的年代里,还有谁像她一样痴傻?紧紧守着一个永不会开花结果的暗恋。
如果可以选择,她也不想这么傻,可是她情难自己……好一个情难自己啊!感情是由不得自己的,不是吗?
沈云秀静静地坐在秋千上,轻轻地晃荡着,直到口袋里的无线电话大响。
爸妈都出门了,屋里只剩她一个人时,她就必须随身带着电话,因为从小到大为了赶着跑进屋接电话,她不知道摔了几百次。
看吧,她就是一个这么笨拙的人。
她对杜默说谎了,事实上她对自己并没有那么满意和喜欢……沈云秀眼眶不禁红热了起来。
思绪纠乱如麻,她差点忘了要接电话。
“喂?”
“请问沈云秀在不在?”一个有点熟又不会太熟悉的女声响起。
“我就是,请问你是……”她有一丝疑惑。
“拜托,云秀,你漫不经心的习惯还没改过来啊?”女声爽朗地大笑起来。
爽朗的笑声有助于她穿透记忆的迷雾,她微笑起来,欢喜地唤道:“朱朱,是你,好久不见了。”
“哼,算你有良心,我还打算你要是想不起我的名字,我就要从桃园杀到你家去拧你的耳朵呢!”朱朱大笑道。
沈云秀的心温暖了起来,“听到你的声音真好。”
“我也很高兴听到你的声音。你这个没良心的,上了大学就忘了我们这些小放牛了,都不知道要打电话给我联络感情。”
高中并没有学力分班,而是让优异与平凡或活泼爱动的学生融合在一起,一些自认不太会读书的同学便自我戏谑是小放牛,取放牛班的意思。
“对不起,因为我听说你搬家了,没有你新家的地址和电话,也不知道该怎么联络你。”沈云秀歉然道。
闻言,朱朱不好意思地笑了,“哎呀,我忘记了,对不起啊。”
朱朱永远是充满阳光的傻大姐模样,爱笑又热情,有时沈云秀真的很羡慕她这种个性。
“朱朱,你现在住桃园吗?”
“咦,你怎么知道?”
她忍不住被逗笑了,“你刚刚说的。”
“对喔,我的记忆力真差,没办法,生了孩子就是这样。”朱朱拍了下额头,笑嘻嘻的说,“请多包含。”
“你生孩子了?!”沈云秀惊呼一声,“你结婚了?”
“是啊,小宝宝都两岁了。”朱朱讪讪地一笑,“哎哟,都忘了要跟你讲正经事,我们要举办同学会,我是打电话通知你这个月三十号,也就是星期天中午十一点半,到我们学校对面那家西餐厅开同学会。”
她有一丝错愕,“怎么突然想开同学会?”
“没办法啊,那天大头……你还记得范大同吧?我们都爱叫他范大头,他打电话给我说他要去南非工作,说什么这一去,恐怕十年八年都不能回来,生怕大家忘了有他这号人物,所以催我办同学会。”朱朱以前是班上的康乐股长,没想到毕业之后还是不能卸任。
“原来如此。”
“你一定要来喔。”朱朱热切地道。
同学会……会遇上他吗?
不不,她现在不想面对他。
“有哪几位同学会去?”她小心翼翼地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