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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的狮子,潭柘寺的松”。由政治转到文化,但仍然强烈地流露出北京的贵族气。网上有一篇文章这样谈到北京的大院文化: 大院有大院的文化,王朔小说写的就是大院文化。读者一般认为那就是北京文化,我想这是不太准确的。真正的北京文化,应该是侯宝林侯跃华他们的文化,也是学舌洋人如大山们的文化,不怎么痞,带着点敝帚自珍知足常乐的味道。而王朔的文化,理想主义或反理想主义的,精英的或反精英的,则是北京的移民文化,有很强的优越感,打死不肯跟老北京人为伍。甚至,典型的王朔式的痞子语言,也不是老北京话,一开始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大院内部,只是当大院意识渐渐辐射到全国的时候,才被全国当然主要是“北中国”所接受。 ——李方《北京人》 如果说老舍作品的贵族气有一种高雅大方的“王气”的话,那么王朔作品的贵族气则有一种咄咄逼人的“霸气”。老舍作品中的老派北京市民处处与人方便,给人面子,比如《离婚》中的张大哥,他“一生所要完成的神圣使命:作媒人和反对离婚”。而王朔作品中的新一代市井青年则处处调侃别人,捉弄别人,以揭破别人的面子为乐。王朔论北京文化时说:“北京文化有股张狂气,见谁灭谁,专捡那大个的灭。”(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网)在1999年的王朔金庸之争中,王朔毫不客气地把拥有最多读者的金庸作品称为“四大俗”之一,并且尤其嘲笑金庸是南方人,所以语言不好。在这场主要由普通读者参与的论争中,王朔由于自己过于无礼的姿态而失去了很多支持者。但其实王朔对于金庸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恶意,他只不过是“见谁灭谁,专捡那大个的灭”。他以差不多同样刻薄的语言攻击了许多中国的文化名人,从鲁迅到老舍到徐志摩,从张艺谋到赵忠祥,甚至到近年才产生较大影响的###、摩罗、孔庆东等。其中只有对鲁迅的语言还算收敛一些。王朔对自己不爱看或者看不懂的东西直言不讳地进行攻击和嘲弄。他说自己“不爱看农村题材,不爱看知识分子内心独白,不爱看怎么做生意怎么搞活一个企业。总而言之,不爱看一个正派人如何过着惟恐他人不知的正派生活”。这种口气颇有些横行无忌的味道,而支持王朔这种“横行无忌”的姿态的就是北京的贵族气。在老舍的《骆驼祥子》中有一个痞子式的人物叫刘四,他是市井社会的霸王式的人物,“他一瞪眼,和他哈哈一笑,能把人弄的迷迷糊糊的,仿佛一脚登在天堂,一脚登在地狱,只好听他摆布。”(第四章)他跟女儿虎妞吵翻了之后,“打算上天津,或上海,玩玩去。他说:混了一辈子而没出过京门,到底算不了英雄”。而大多数北京人即使从来没出过北京,也可以毫不顾忌地蔑视走遍天下的人。老舍《离婚》中的张大哥最远只出过北京的永定门,但是他固执地认为“世界的中心是北平”,“除了北平人都是乡下佬。天津,汉口,上海,连巴黎,伦敦,都算在内,通通是乡下”。老舍在他著名的散文《想北平》里也比较过北京与一些世界名城。他说伦敦、巴黎、罗马等城市跟北京比都有缺点: 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几乎是什么地方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这种分配法可以算——在我的经验中——天下第一了。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的喘气;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周都有空闲的地方,使他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只是老舍虽然爱北京,但不像张大哥一样把别处都看做乡下。不过“张大哥对乡下人特表同情”,因为“生在乡下多少是个不幸”。(第一章)而王朔时代已经知道北京不是世界的中心,那些“乡下人”也不再对北京那么毕恭毕敬,所以王朔和他的人物才态度蛮横起来,这就是两个时代北京贵族气的不同。当然,这个差异是相对的,王气跟霸气,和气跟傲气,在北京文学里一直混合存在着。 产生北京文学贵族气的根本原因当然是北京文化所固有的贵族气。六七百年的大一统国家的首都,几千年的文化历史,遍布九城的名胜古迹,深厚的文化积累,精英人才的聚集,孕育出了北京人即使吃着窝头咸菜也要谈政治谈艺术谈天南海北古今中外的禀性。1949年以后的北京不但继承了以前的贵族气,而且由于新北京集政治、军事、经济、金融、科技、文化、教育、新闻、出版、体育中心于一身,这种贵族气就更得到了加强。老舍1951年在《我热爱新北京》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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