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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你说你刚才给我喝的是酒?拿来我再尝尝,怎么这味儿不对啊,好像是马尿……”
说完一把从马野的手上把啤酒瓶子抢了过来。老彪一把将老程的手腕子抓住了:
“千岁,小心啊,这家伙刺杀在前,现在又送给你这个什么酒,还是让我帮您先尝尝吧!”
听到了老兵的话,马野冲着天空中翻了个白眼,他真就想不明白了,难道自己长得真的就那么像是一个刺客?
“一边去,就这么大个小瓶子,让你尝尝?还不一口干了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
老彪嘿嘿一笑:
“这不是为您老好嘛,呵呵!”
“切,少来。难不成酒水里还有人做手脚,我勒个去,就算是有人在酒水中做手脚,把我老程干掉了,我也认了!”
老程说完也不理会一脸坏笑的老彪,一仰脖半瓶子啤酒就下去了。在啤酒还没有完全下肚子的时候,他噗的一下把胜在嘴里的酒喷了出来。
周围的守卫再一次紧张了起来,刚刚放下的长矛重新端在了胸口。
“奶奶的,这哪里是酒啊,就是马—尿!放下放下,把兵刃放下,怎么比我老程还愿意打打杀杀啊!”
一边呵斥着守卫,老程一边打量着手中的酒瓶子:
“奶奶的,这玩意也用这种名贵的琉璃装着,还真不是一般的浪费啊!”
士兵的兵器是都放下了,老彪依旧满脸的紧张,凑到了程咬金的耳边轻声的问道:
“千岁,您有没有感觉到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废话,有什么不舒服的,你听说哪个二百五喝马—尿都会被药死了,真是没见识,丢我老程的脸。咦,嘴里的回味儿不像马尿啊,挺香的!大爷的,药死也值!”
说完老程再次一仰脖,把剩下的半瓶啤酒也下肚了……
第三十四章人呢?!
看着老程为了尝试新酒不要命的样子,马野心中一阵的感慨。那些试图将程咬金至于死地的人实在是太笨了。想要对付他,貌似只要从酒中下手,事半功倍绝对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马野对于程咬金在大唐的地位还不是非常了解。
程咬金名头响,可不是因为他真的有什么高深的本事,真动起手来,也就那么回事儿。最重要的是这老家伙的人缘好。
年轻时候豪爽大方,不拘小节,而且用后世人的话说,这家伙就是一个直脾气、热心肠。大家都知道他那张嘴巴讨厌,但是人心眼绝对不坏。
唐朝的朝堂之争,丝毫不弱于其他任何朝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有李二这个皇帝做榜样,好像兄弟抢夺哥哥的江山已经变成了大唐的习惯了。朝堂争斗一直都是血淋淋的战争。
文官武将们为了争夺各自的话语权,更是不遗余力,加上国舅党、瓦岗党等不同的小团体的存在,让这种争斗更加的残酷。不过老程在所有派系中的人缘都是一样的好。即使是当年的长孙无忌等人,对老程的评价也就是:这个家伙!
至于大唐周边所谓的心怀不轨的小国,有经历也会放在诸如薛仁贵这样的大将身上,才不会对程咬金有什么想法。
换句话说,老程在任何人的眼中,都是两个字:无害!
李治包括后来的成了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帝的武则天,对于程咬金也没有所谓的畏惧,而是一种尊敬。
种种情况下,老程成为了大唐朝中,最怡然自得的一个人,谁会没事儿吃饱了撑的,去陷害一个无害的人呢,何况,这个人的影响之大,还绝对不亚于任何的一个皇室成员。只要稍微有点儿脑子的人,就不会做出这样得不偿失的事情来。
半瓶啤酒对于老程来说,如果排除味道的因素,和凉开水没什么区别。瓶子里已经空空荡荡了,老爷子还仰头努力的舔着瓶口。
“还有没有了?”
“没了,如果老爷子您喜欢,下次来的时候,我给您老多带点儿!”
“行,我看行!”
说完,蒲扇大的大手一把拍在了马野的肩膀上,那力气头儿差点直接把马野拍到地底下去。
“喝了你的好酒,我老程也要有所表示,走,我请你到郊外好好吃一顿野味去!”
安排手下到皇宫中给皇帝李治打声招呼,然后拉着马野,带着老彪和另一个年轻点儿的亲兵向郊外的方向跑去。
马野对于这个粗线条真是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不过更多的还是一阵欣慰。
不管是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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