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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百福的工资全部结清,第二天,李百福便拿着行李离开了窑厂,只不过,谁也没想到,后来竟然出了这样的事情。
我们查验过李百福领取工资时出具的“收到条”上面的字迹、签名、和手印,确实是出自李百福之手,并不是被人伪造的,因此老谭和李百福并没有债务上的纠纷。
除了这点之外,老谭在时间上也不具备作案嫌疑,我们发现李百福尸体的时间是八月二十号,那天正巧是你们几个新人第一天上班,当时你好像跟石科长去过现场。
石科长鉴定完尸体,给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李百福死亡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二十号往前推七天,正好是十三号,但是据我们调查了解,老谭从八月十三号至二十号的这段时间里,一直在窑厂里盯着出砖,所以他没有作案时间。”
刘利扬说完之后,凌旭拿过卷宗,从里面找了一会儿,随后,他抽出一张“收到条。”
收到条上面是这样写的,今天收到1—8月份工资款32000元(三万二千圆整),收到人:李百福。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号。
收到条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字迹上面还有四个手指印,分别摁在了工资数额、大写数额、名字,日期尾端,这四个地方。
拿着收到条打量了几眼,凌旭又朝几人确认了一遍:“你们确定这张收到条上的字迹和手印都是李百福本人的?”
杜明迅看到凌旭有些不死心,他有些无奈的点了点头:“我们十分确定,因为这张收到条是我送到技术科做的笔迹鉴定,上面的字迹和指纹的确是李百福本人的。”
闻言后,凌旭有些失落的叹了口气:“我本以为那个老谭因为工资的事情,跟李百福闹僵了,冲动之下,老谭做出了杀人的举动。
可事情的结果,却是老谭不但支付了李百福的工资,而且在李百福被害时,还一直从窑厂里呆着,根据眼前的这些物证,那个老谭可以被排除在外了,唉……看来我的判断不准确啊。”
见凌旭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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