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江湖!(第1/2 页)
仙界,下午。
在曹去病醒来后,曹信背上小野人,带上俩土狗,就在领地内狂奔。
两脚如飞。
足足一个小时,狗都喘了曹信也没喘。
体质、体力、耐力大幅度提升是一方面,更多技巧的运用,呼气换气,节省力气又是一方面。
两相结合。
曹信现在已经能跑下一个马拉松——
四十公里。
以他现在的体力、耐力,完全能一口气跑下来,大约只需要三个小时。
而且这还是在山地林地。
若是换在平地,兴许两个小时就能跑完。
放在前世,这个程度已经远远超过普通职业选手的范畴,甚至可以跟世界纪录比一比。
即使是晚上,曹信的速度也不会削减太多。
‘夜行术功’大成,曹信视力大涨,夜间行动能力大幅度增强。
“喔喔!”
“跑!”
“哇!”
曹去病比曹信还兴奋,在曹信背上扯着嗓子大叫,兴之所至还唱起儿歌:“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林中鸡飞狗跳,一片欢腾。
……
乾祐三年,八月初一。
曹信九周岁,身高一米,短短一年已经从小不点长成小大人模样。
但小仍是小。
终究还是小孩子——
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仍然无法独当一面。
唯有在曹家,大哥知道他‘小神仙’的身份,极为信任他,不将他当成孩子,事事愿意商量。
此外,无论是曹张氏还是曹贤,哪怕前几年特别是这一年,曹信成长极快,这两个曹信最亲近的女人更多还是将他当成一个孩子。
曹信在她们面前说话,远没有曹仁那么顶用。
他才九岁,上有老母,中有大哥,不是家里顶门立户的儿郎,无论在内还是在外,都没什么地位可言。
小孩而已。
例如曾经接触过的徐大志,谈生意谈买卖的时候,只跟曹仁接触,再不济也是通过曹张氏。
轻忽曹信。
不是瞧不起,这才是正常人。
毕竟,正经人谁跟九岁孩子做生意?!
又如当时碰见余莉讲亲,这小媳妇也糊弄曹信,找的是曹张氏,再往下还能找曹贤。
至于曹信——
即使人小鬼大,也轮不到他。
年龄决定一切。
曹信也不着急。
八九岁的年纪,急什么?
以他的功夫、医术,说不定还有近百年的活头。
大梁没了他都不会没。
搞事不急一时。
在原始仙界发展养鸡业,卖卖鸡蛋卖卖鱼,赚点小钱养家糊口。
再帮衬几户穷苦人家赚钱活命,资助几个半大小子拜师习武。
大哥、大姐各有前程。
慢慢布局。
慢慢筹谋。
这才是正理。
“时间在我!”
曹信稳如老狗。
不过,在‘夜行术功’大成后,曹信多多少少有了一定能力,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基础上,为这个混乱世道做些什么。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大丈夫当如是!
……
西京城,三更已过。
蹭蹭蹭~
曹信如一阵风,窜行在街头巷尾,漆黑处亦如履平地。
西京贵为大梁五京之一,极为繁华。
但繁华之下,仍有阴暗,仍有罪恶。
特别是近些年光景不好,繁华的西京城滋生出更多恶徒。有些白日横行,更多的还是藏匿于夜色下。
例如曹信这大半年来跟大哥从临时据点回家途中,那时才七八点,天色刚刚暗下,偏僻街巷中就已经游荡着不少闲汉、流氓,或劫财,或劫色,不是好人。
前半夜是他们的天下。
待到后半夜,更是牛鬼蛇神乱舞。
蟊贼翻墙,打家劫舍。
淫贼入室,奸淫掳掠。
这里头不乏武艺在身、恶自胆边生的练家子,他们身手矫健,寻常人家的院墙轻易就能翻过,又兼不修武德,好逸恶劳、好财好色,在夜色的掩护下做出种种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