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零九十九章(第2/3 页)
呵……韦斯特家大小姐在做记者之前,天天晚上夜店酒吧,可以称得上夜夜笙歌,可还不是屁事没有!
然而艾瑞斯不知道的是,她能过的这么潇洒。
完全是因为他有个好爸爸。
,!
她爹是乔·韦斯特。
是,韦斯特的确只是个小警长,没权没势还没钱,可乔能够在南区工作三十多年,这些年虽然没升官,可却基本上没遇到过什么麻烦,靠的是什么?
人脉!
他本人的确只是个警长,可他的同期,他的后辈,他的前辈,很多已经身居高位了。
主要是乔自身过硬,这导致认识他的人,基本上都认可其能力和人品,这让他在洛杉矶警界非常吃的开!
连洛杉矶总局长都认识乔。
当然升职就是另外一套标准了,乔是典型的老派警探,做事虽然有章法,但过于硬核,他的功劳簿和他的投诉报告一样厚!什么暴力执法,什么不按照规章办事啦,数不胜数,按照一般的警探,‘案底’这么厚,别说出去办案了,内务部都出不了!天天得在内务部喝咖啡,以及和各种投诉做斗争。
可偏偏乔跟没事人一样,该办案办案。
为什么?
因为内务部也是警察,也是特么乔认识的人!
以及,警局高层都知道乔是谁,做事风格是怎么样的!
所以都保他……领导虽然都喜欢听话的,但谁有能力,谁是混子,只要不是二百五都清楚。而且乔不是那种刺头,他只是风格老派,但人还是很灵活的,所以高层其实都还很能接受乔的,毕竟相比起他时不时惹出来的麻烦相比,办事能力乔是没的说!
另外就是黑帮方面。
乔风格老派,做事风格十分的光明磊落。
而且警察和罪犯当朋友,这话听起来好像反直觉,有点抹黑警察形象。
可这种事难免的,实际上哪怕是片警也会对辖区内那些比较跳的混混也很熟悉,因为他要及时掌握‘道上’的讯息,这些东西不是外人能够接触到的。
而乔这个人虽然讲原则,但在非原则的事情上却很有人情味。
所以洛杉矶的‘道上’大哥们,对于乔还是很认可的。对于这些黑帮分子来说,被警察抓,简直是天经地义,这种事他们一般认赌服输,大家都在这个游戏规则内玩,你输了,那就别怪别人。你只要别搞那些规则外的手段。
兵捉贼,各凭本事,你要是耍阴招,那就别怪大家都不守规矩!
所以乔在黑道那边的声望真的不低,很多黑道分子都愿意给乔一个面子。
不就是不去骚扰警察家属吗,当然没问题!
实际上,美国警察虽然常常牺牲,但真正针对警察的犯罪一直很少,因为这玩意是有潜规则的,大家规则内做事,你好我好,可一旦违反规矩,那就等着警方不惜一切代价报复!
特别是黑帮份子,对这种事最为敏感。
他们不会随便对付警察,真以为美国就是所谓的法治社会?
这玩意其实是个标准的伪命题!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当然是法治国家,当现有的法收拾不了你时,美国可以制定新法。
占领华尔街运动时,美国国会快速通过了一项新法,将此行为定为重罪,fbi称之为国内恐怖主义予以镇压。美国法官既可以司法,又可以立法,言出法随、立判成法,这不就是公知鞭挞的人治吗?!比如,美国警察没有保护个体公民的义务,被强奸怀孕的10岁幼女堕胎违法,就是法官在判案时形成的法律。美国已执行的死刑错案率是41,而美国小案的错案率应更高,因为有控辩交易。美国允许通过错案提高司法效率。而美国权贵们又能通过控辩交易,将大罪小惩,并把犯大罪的权贵们送进保险箱,大罪小惩后,将不再追究原重罪。
比如:美国两法官接受私人监狱主的贿赂,为照顾其生意,长达数年枉法判4000青少年入狱。
这个案子之所以能长达6年才爆发,说明,一是这种判决并不惊世骇俗,美国人已司空见惯,二是普通人维权并不容易,三是美国法官自由裁量权真大。
虽然看起来这些玩意和警察没什么关系。
可很多东西都是连着的!
一旦警察想要真的对付某个人或者某个帮派……其中很多东西就能很灵活。
律师?
律师也是他们之中的一环!
不然你以为那些大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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