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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万块钱,加上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了一些,总算从别人手里盘过来了一家副食店。
林五里心想店里差一个帮手,林长书又已经初中毕业了,没有事做,于是就打电话让儿子到他开的小店里来帮忙。林长书因为从小到大,很少跟父亲在一起,加之跟他的父亲性格不怎么合得来,所以不大愿意。经父亲催了几次后,他才勉强答应来河南。
但他心思根本没放在店里,名义上是来帮忙,其实只是帮倒忙。他经常偷店里的钱,用于上网、抽烟、打台球以及其他个人消费。
俗话说常走夜路要遇鬼,连偷几次后,终于被父亲发觉了。父子俩吵了几场架后,父亲不再让他到店里干活了,他也乐得什么也不做,整日里东游西逛,虚度光阴。(未完待续,)
窗外的阳光(53)
焦信光是他打台球时认识的,是四川人。他的情况跟林长书差不多,甚至就是林长书的翻版,也是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在外打工,一直由奶奶看护。不同的是,焦信光不象林长书那样,只敢在自家的小店偷点零花钱,他从小就有小偷小摸的恶习。年纪轻轻,就已经进了两次派出所,都快混成老油条了。
两人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臭味相投,很快便成了朋友。
有一天,焦信光提出两人合伙“干大事”的想法,林长书听说是抢劫,开始还有点害怕,但只犹豫了一天,便同意了。
刚开始,林长书还暗暗为自己设了一条底线,就是只抢不杀,但做了几起案后,他的胆子渐渐变得大了起来,三个月前某个晚上,两人持刀抢劫了一个深夜孤身回家的女人后,又想****对方,因为遭到了反抗,焦信光一怒之下,用刀捅死了对方。
两人犯了案后,为避风头,暂时收手了一段时间。昨晚是两人“重出江湖”的日子。按照预定计划,先由林长书将作案对象骗到xx街,与焦信光会合后,两人装成是要去小妹妹歌城唱卡拉ok的样子,将石向东骗到一段偏僻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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