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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算小富之家,但他却是个很得乡人佩服的人,因为他不但会为人处世,还很擅长养儿子,三个儿子都考取了功名,大儿子考中进士,最不济的小儿子,也是秀才。推举他当代表,和这队来历不明的人说话,乃是众望所归。
马上的人看到乡人拦路,停下了脚步。长长的队伍本就行进的不快,顿时全部停了下来。
“小老儿斗胆,敢问军爷们是到哪里去?乡邻们备上了一点薄礼,还望将军笑纳。”刘知远其实也有些心惊胆战的,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他生怕这些兵丁分不清好歹,赶紧叫身后提着篮子的乡人们送上手中的东西。
那些东西里有鸡蛋,有乡间自己酿造的米酒,还有馒头,大饼,甚至米面等物,虽然不多,品种却很丰盛。
马上戴着铁面具的男子翻身下马,将面具一掀,笑道:“老丈,我们是去县城的。圣上有令,将北蛮人迁入我大周,世世代代为大周子民,我便是护送他们来的。”
乡民们看到那男子的脸,顿时一阵哗然,其中有几名赶着来看热闹的半大不小姑娘,脸色已经红的像是熟透的石榴一样。
他们从来没见到过这么好看的男人!
刘知远的大儿子在甘州府城做个小官,娶了个漂亮媳妇,生下的那个小孙子,白白净净,知书达理。以前他们以为刘知远在城里面长大的小孙孙就是世上最好看的男子了,没想到被眼前的人一比,刘知远那个白生生的小孙孙,就连给他提鞋也不配。
只见眼前这人黑发如墨,双目似星,皮肤白的像羊脂玉,而脸颊上天然的飞红则如桃花正开,薄薄的唇鲜红夺目,轻轻勾起唇角一笑,将人的魂也要笑没了。
他的声音也这么好听,让这些来看热闹的人,差点没流出口水,倒是他话里叙述的内容,被大部分忽略了。
还是刘知远定力稍微强了些,明白了带队男子话里的意思,才松口气。
他们早就接到信儿,圣上要将那些蛮人安排在大周各地。
刚开始的时候,他也不了解,但上面的衙役们日日来说,宣扬蛮人来的好处。普通乡人可能还不太清楚,可是身为乡绅的刘知远,已经接受了。
一是蛮人擅养马牛羊群这些家畜,等蛮人迁过来,附近的人便能多吃到些肉。而他们乡里自己织的布匹,做的大酱,甚至木工活,都可以卖给这些蛮人,补贴家用。
再就是那些蛮人别看凶悍,其实很淳朴,那些杀人如麻的,都是蛮兵,早就被朝廷里料理了,所以不必害怕。
另外有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迁来的蛮人里,女多男少,蛮女能干,娶回家一个,顶两个壮劳力。对娶媳妇是一大难事儿的大部分大周地区来说,这简直是福音突降。
刘知远打量了一下后面长长的蛮人队伍,果然见里面十人里有八人倒是女子,心中一阵的开怀,官府果然没有骗人。也不知道这些蛮女们能给他们乡里分来多少,反正他们不缺种的地,只缺女人。
和刘知远分开后,炎修羽迎着乡民们恋恋不舍的目光,继续朝前走去。
下午时分,他们就到了随县的县城外。
随县是个大县,辖下的乡村人口共有七万多人,城墙修筑的又高又结实,早就有兵丁去通报了随县县令,一众随县官员,穿着庄重的官服,在城外迎接炎修羽。
进了城中后,炎修羽就不用再时时的戴着面具了。
露着一张令人惊艳的脸庞,炎修羽自然的走在街头。戴铁面具很闷气,这天气穿皮衣又热的慌,但是,一日不将所有归顺的蛮兵安置完毕,他就一日不能恢复大周人的普通装束。
这些倒是其次,最主要的,是他实在想回京。
他接到了哥哥的来信,说起严清歌被接入宫中的事儿。
他心中知道,这是皇家在忌惮他,怕他带着蛮人反了,毕竟,他在蛮人里的声望,连皇家都不能比。
皇家真是打的好算盘,知道他舍不下清歌。
随县的县令和乡民不同,他深知炎修羽身后代表的炎王府有多势大。为了迎接炎修羽,他在城中最热闹的的销金窟——添香楼,为炎修羽接风。
添香楼是本地最大的青楼,里面的女子除了本地人外,还有不少据说是从京城流落而来,不但相貌好,还极会伺候客人。
到了添香楼门口,炎修羽看着里面的莺莺燕燕,眉头微微蹙了起来。
这一路,想要以美色贿赂接近他的人太多了,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
他对着身边跟着的副将赵翰飞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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