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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来还吧!
以前读周啸天教授谈古诗词鉴赏时,他曾提到秦观《鹊桥仙》里的这两句「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其中言:「朝朝暮暮」向来人们只做朝夕相处之意解会,殊不知它还是宋玉《高唐赋》「朝为行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的节语。也就是说,犹如「云雨」暗示一样,「朝朝暮暮」不但指朝夕相处,而且意味着。这两句更深一层的意思是:如果双方真是铭心刻骨地相爱,又何必同床共枕而后快呢!
以前我不是非常理解。在我看来,一场完美的爱情,身体是不能也不可能缺席的。我向来不赞成灵与肉的提法把灵与肉割开来说,仿佛前者更高尚,而后者就不够光明似的。我的心爱上一个人,而我的身体却没有同步地爱着;我爱一个女人,但是我的眼晴不渴望捕捉她的一颦一笑,我的呼吸不因她的来临而加快,我的肌肤不乐意被她接触,这怎么可能?我朝思暮想,终于盼来了和所爱之人的相聚,我和她忘生地拥抱,恨不得与她融为一体,这一时刻,我又该如何来分辨出我的快乐,哪一些是灵的,哪一些是肉的?
今天,才懂了秦观的这两句词。不求朝朝暮暮的感喟,原是发自两情长久的渴望。它说的是这样的意思:两情若是相悦,必然就想朝夕相处,必然就想身心交融。秦观也是想的。但是,——不要,不要。留着那期待,不要去抵达。
词人看到的是生命的哀艳与无常吧:盛宴后的散场,繁华中的荒凉。
想起叶芝。和他那首已感动我无数次的诗。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过去的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年轻欢畅的时候,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24岁遇到茉德冈,29岁他献上这首诗。可是他的求婚遭到拒绝。23年之后,茉德冈的丈夫去世,他再次求婚,仍然被拒绝。
如果24岁初相遇时,他们就能够相爱。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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