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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踏上敌国的领土,谁都不知道前面有什么陷阱,敌人会突然从哪里冒出来,所以久经战阵的联军将领们还是尽最大的努力协调行动,处处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地前进。
虽然这样做,使得军队推进速度有所减慢,但却减少许多隐藏的凶险。对于兵力占绝对优势的他们而言,即使平稳前进,正面强攻,也能将敌人砸个粉碎,实在是没有为取胜而冒险的必要。
联军的顺利进军,使得设在麦芽城辖地内的,原本作为前哨补给站的各处军需驻地,变成了詹鲁人安稳的后方,何况这里是看似猛虎自治领盟友,在战争中保持中立的麦芽城的领地。
所以,在这些地方驻扎的军人,难免会产生松懈的情绪,而巴维尔却恰恰选择了这些地方给詹鲁人永生难忘的教训。
当然,自由军团战士们的特殊身份,也令他们作起战来百无禁忌,不必像正规军那样,去考虑什么外交影响。
看罢地图,巴维尔给几位大队长分头布置完各自的任务后,就与军官们一起,回身招呼隐蔽在林间休息的五百战士们起来准备战斗。
都是打过仗的老兵,战士们很快就拿起了武器,跨上战马,排好了阵势。
因为已经是平民身份,所以大家都褪去了巨虎军团的铠甲,穿上了轻便的布衫,为了标识身份,每个人的额头都系着一根蓝色的缎带。
这以后也成为了自由军团的传统之一。随着时代的变迁,他们身上的戎装式样也在不停地变换,但头系蓝带的传统,却从来没有改变过,所以自由军团又有了一个别称——“蓝带军”。
当然,自由军团还有很多其他的别名,每一个名字,都有一段值得书写的典故。
五百人里唯一的护旗官,中队长瑞奇举起军旗,站在队伍的最前端。这是一面由战士们按照巴维尔的意思,在一个晚上匆匆赶制出来的,有些简陋的军旗。
旗杆是砍下来的一段小树的树干,旗面是用宝剑割开的四方形白布,几个略通画技的战士,在上面画了一只振翅翱翔的鸽子。虽然当时和后世的很多人都认为这几个战士的画技实在不怎么样,这哪是鸽子,分明是一只努力跳上土墙的母鸡嘛!
不过巴维尔对此却相当满意。对于一支军队,这些器物之所以珍贵,并不在于其材料的价格、做工的精细和图像的美妙,而在于里面所赋予的神圣意义以及战士们对它们的敬仰和崇拜。
“弟兄们,詹鲁人已经侵略了我们神圣的中央郡,我们的同胞们正在敌人的铁蹄下呻吟。在敌人的正面,自然有我们英勇的正规军抵挡,而我们的任务,则是在敌人身后插上一把小刀。不要小看我们的战斗,只要不停地给敌人这种打击,他们一样会痛苦万分,甚至失血而亡!不要因为我们人少而自惭形秽,只要我们战斗不息,所有的人们都会起而效尤,我们的队伍也会像雪球一样越来越壮大!今晚,是我们自由军团成立后的第一场战斗,希望所有人都能有出色的表演!现在全军听令,跟随我,进军玛斯坳!”
五百人发出一声整齐的呐喊,随后跟着巴维尔和其他军官,悄无声息地朝着西南方向前进。
约莫走了半个多小时,玛斯坳的灯光已经在一公里远处闪烁。巴维尔举起右手做个手势,全军停下了马步。
“怎么回事?”巴维尔皱眉问道。
“不是詹鲁或麦芽城黑云骑士团的巡逻兵,”从身后纵马赶来的阿施塔回答道:“也许是庄园主私兵武装,或者是地方上的治安守备队。”
“也不像,”巴维尔面无表情,低声说道:“他们自打我军走出树林不久后,就盯上了我们。这些人行动迅捷,身手不错,几拨人前后衔接,配合得宜,侦察工作做得相当职业,绝不是普通私兵或农夫出身的地方治安队能做到的。”
“既不是正规军,也不是私兵和治安队,”阿施塔也是满肚子疑惑,眯着眼睛想了想:“难道是盗贼团?不过他们没看到我们打着军旗,带有武器吗?”
巴维尔回头看了看,在微黯的星光下,在远处根本看不清简陋的军旗上的图案和字样,把它当成商队的标记也无可厚非,而身穿平民服装的队伍后头,二十多名战士押着百来匹战马,上面驼着自由军团的粮草、金币和武器等物资。
“有可能是盗贼团,”巴维尔的独眼望了远处几个快速移动的模糊身影一眼:“恐怕他们把我们当成普通的武装商队了。”
“我带一帮弟兄去把他们赶走。”身旁的瑞奇说道。
“不可,”巴维尔否决了瑞奇的提议:“敢进攻几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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