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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还给他的参考书也在其中。黎璃的心猛然悸动了一下,持续的痛了几秒钟。
他离开前一夜,黎璃从市场调查公司打工回家,在楼下看到柳千仁寂寞地抽着烟。
距离十米,她停下脚步。夏日燠热的夜晚,无风之夜,她仿佛是从粘稠的水里出来,全身上下都粘乎乎的,一心想着赶快上楼洗澡。
柳千仁手指间一星微芒,在夜幕里橘红色轻轻跃动,有一丝迷离的孤寂。
他和她,隔着十米互相凝望,最终无话可说。黎璃转身上楼,而他继续在楼下抽烟。她在掏钥匙开门的时候,恍恍惚惚想起柳家父子都不抽烟。
摇摇头,把怪异感觉甩到脑后。黎璃拍拍脸命令自己清醒,她一定是疯了才会在意柳千仁。
在机场黎璃头一次看到柳千仁的母亲,一个气质高贵的美丽女子。据说儿子像妈,从他的外表也能推测其母必定是个美人。她不但外表出色,声音也极为动听,说话语调慢悠悠的,知书识礼的大家闺秀风范。黎璃客观公正的评价:不管从哪方面看,还是柳千仁的母亲和柳之贤比较般配。
许是这并非她一个人的感想,黎璃发现自己母亲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然后柳之贤仿似无意握住了黎美晴的手。握得很紧,让旁观者也莫名放下了心。
她从以前就搞不懂柳之贤是爱上母亲的哪一点,身为黎美晴的女儿竟然荒谬地找不到说服自己的理由,但看到这一幕黎璃释然了。柳千仁也看到了,嘴角浮现一抹耐人寻味的浅笑。
他没有和黎璃告别,只是隔着送行的亲人望了她一眼。这一瞥太快,黎璃根本抓不住他眼底的情绪。
波音747升上高空,柳千仁离开这个城市。她望着头顶掠过的银色飞机,仿佛一只展翅飞翔的巨鸟。
离别了,还会不会回来?
九月开学,黎璃大学三年级。裴尚轩在暑假里请她出去吃饭,把自己的女朋友介绍给黎璃。并不是那天在茶坊看到的漂亮女孩,他又换了一个。
她记得有一年四月,在樱花盛开的季节里,裴尚轩拍着她的肩膀霸道地说:“黎璃,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黎璃含蓄地微笑,有礼貌地和他的女友寒暄聊天,心里颇为嘲讽地想:他喜欢的人太多,她来不及跟上他的速度。
也许他早已忘记这句话,而她却记着每一个瞬间,不管是幸福的还是心碎的。
二零零五年,柳千仁狠狠揍了裴尚轩一拳,轻蔑地评价:“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这是我听过最残忍的话。”
裴尚轩的嘴角流血了,眼前浮起黎璃嘴唇上殷红的血迹,触目惊心。
他浪费了太多时间,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决心收回他爱她的权利。
在一九九七年,裴尚轩搂着黎璃的肩膀介绍给自己的女友:“黎璃,我的死党。”
女孩名叫岑雯雯,有一双动人的眼睛。不止清澈明亮,视力更是好的出奇,2。0。黎璃戴着隐形眼镜,还没她看得清楚。
她拉着黎璃的手,咯咯笑着说:“尚轩经常提起你,百闻不如一见啊。”
什么意思?黎璃不动声色打量对方,岑雯雯笑容甜美,说话语速很快,经常跳跃性思维。上一个话题还没结束,她已迫不及待转了另一个。
黎璃对这个女孩讨厌不起来,他以前的女朋友中不乏矫揉造作或趾高气扬者,难得碰到这样爽朗大方的。趁着她去洗手间,黎璃斜睨着裴尚轩,云淡风清道:“笨蛋,就选她吧。”
他一味笑,不置可否。岑雯雯从洗手间回来,他们跳过了这个话题。
离开红茶坊,一行三人去吃火锅。热气腾腾的酸菜鱼头锅底端上来,他涮得第一筷羊肉挟给了自己女友,无端让黎璃联想到很多年以前小舅舅挟给严丽明的鸡翅膀。
“丫头,不用客气,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勾起嘴角,酷酷地说。
这就是女朋友和死党的区别。
裴尚轩和岑雯雯旁若无人举止亲密,她坐在他们对面,喝冰冻过的可乐。冰冷的液体滑下咽喉,似乎同时也滑过了心脏。这顿火锅吃得她全身冰冷,黎璃仍旧不开心,因为他喜欢的始终不是她。
“你很喜欢她?”晚上黎璃在家和裴尚轩通电话。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电话,没想到他居然在家。
裴尚轩躺在床上,握着听筒仰望天花板,嘴角挑起淡漠的笑。他曾经很喜欢一个人,那时少年意气,以为喜欢二字就是天下最大的理由,结果却发现是生生的讽刺。现在,喜欢只是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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