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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一旦长期接触甚至吃住都呆在一起,他的坏脾气就三不五时地冒头。好在李临脾气好,常常包容宋锦溪,他可以打扫,也经常下厨,反正他在家里也做惯了的,于是将人宠得更加无法无天。
只不过宋锦溪吃惯了好的,虽说李临做饭,但是所有的菜品都是宋锦溪让专人送到家里来的,偶尔换口味点外卖也是星级酒店的专送。更别提他平日里的各类生活用品。
一时兴起他也常常给李临买衣服和鞋。李临本就对那些所谓高端大牌不了解,根本不知道他身上穿着出门的衣服可能比他一年的生活费还贵,他脚上的鞋可能是班里不少男生心水而不敢妄想的。
隔三差五的宋锦溪还以各种纪念日为由带他去各种高级餐厅,是他手把手教会了李临餐桌礼仪和各类社交礼仪。
宋锦溪也一天天看着李临长成了与初见时截然不同的模样,微微凹陷的两颊长了些肉,不再一副营养不良的可怜样子,肤色也白皙许多,甚至在大学期间还稍稍高了几公分,人自信很多,不再畏畏缩缩的含胸驼背,像是蒙尘的明珠在他的手上一点点扫清了尘土污垢,开始展现自己的光彩。
某一天李临居然收到了女生的表白,宋锦溪才猛然惊觉这个人在无知无觉地时间流淌中变了一副样子。
他偷偷撕掉了不知道哪个女生私下塞在李临包里的情书,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的去写自己的论文,半晌后,也许是良心难安,他从房间里探出头去看李临在干什么。
李临在泡脚——宋锦溪总觉得是老年人才会有的习惯——拿个脚盆倒了些热水,安逸地靠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本专业书在看。翻页间,他眼角余光看见一个人鬼鬼祟祟地在房门口探头探脑,于是轻轻踩两下水,“宋锦溪!加点热水!”
宋锦溪又从房里出来,自觉地去拿了丑丑的,按照他的审美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家里的热水瓶,颠了颠,沉甸甸的,于是拿上热水瓶,屁颠颠地走回来,往盆里倒水。
倒水间他抬头看着李临,黑漆漆的发,黑漆漆的眼,鼻梁不算矮,白皙的脸上透着点生动的粉,不由得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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