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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个不真实的实验结果,将其在一种荒唐的认识前提下进行分析,因而得出了极错误的结论,导致了对忠信之臣的误杀,而对这一切错误他一直浑然不知,足见栾书蒙蔽之术的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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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书:苦心作阱,巧设陷机(2)
栾书还为郤至设计了一个难以觉察和提防的陷阱。构成这一陷阱的,不是某一特殊的场合和事物,而是与特定人物的接触,这一人物是现任君主的争国对手,与他的接触是君主内心的一大忌讳。栾书暗中诱使此人与郤至主动接触,郤至自然难以推辞,这样便在不知不觉中犯了君主的大忌。同时,君主派去的监视者只能了解到郤至与人接触谈话之事,难以知道谈话的内容,栾书正是利用君主对其谈话内容的无所知晓,用一种荒唐的认识前提误导君主,使君主对其谈话内容和接触的实质做出自认确定无疑的错误推测,从而使郤至落入难以解脱的陷阱。郤至掉入陷阱前无所觉察,进入陷阱后亦是浑然不知,足见栾书陷阱之术的高明。
栾书围绕郤至和孙周的接触设下了双重骗局,他既蒙蔽了晋厉公,又陷害了郤至。双重骗局与熊茷的伪证互相映证,终使晋厉公相信了郤至的通楚反君之罪,下定了诛杀郤至的决心。
辛俞:志随栾氏,礼抗君命(1)
晋国的栾氏数代为卿大夫,执掌国政,在晋国势大根深,形成了一股不小的私人势力。公元前552年,栾盈因为和同僚范氏及晋平公的矛盾激化而叛逃齐国,当时有不少故旧部下相追随。《国语?晋语八》和《说苑?复恩》载,栾盈叛逃时,晋国发布公告说:“不要跟随栾氏,要跟随君主。不跟随君主的将处以死刑!”栾氏的故旧之臣辛俞准备追随栾盈,出逃时被抓获押送给平公,平公问他:“国家已经发布了命令,你为什么要明知故犯?”辛俞回答说:“我是遵从国令的,怎能说我违犯了国令?公告明白地要求人们跟随君主。我听说:‘三世事大夫之家,以君对待。’自我的祖父起,因为无大功于国家,只好属归栾氏,至今已经三代,我因而不敢不以君主对待栾氏。公告说‘不跟随君主的将处以死刑’,我怎么敢连死也不顾地背叛君主,以烦扰施刑的司寇呢?”
晋平公听了辛俞的话顿消怒色,他答应给辛俞以厚禄,请其留在自己身边,辛俞回答说:“我已经说过,栾氏就是我的君主。我如果话一说完就食言背叛,又怎么能臣事君主呢?”晋平公见难以说服辛俞,就打发他任便行事。
辛俞三代为栾家之臣,与栾氏有较深的感情,栾盈出逃时,辛俞旧情难舍,决意追随。他在被获后依令当斩,但他以传统的礼义观念为根据,为自己的行为作了一次极有说服力的成功的辩护,终使晋平公认可了自己的行为。
辛俞是栾盈的家臣,而非国臣。面对平公的逼问,他首先依据“三世事大夫之家则以君对待”这一当时已为人们普遍认可的观念,论证栾盈就是他的君主。他故意避而不谈栾盈的叛逃之事,将其认定为自己的君主,为后面的辩护奠定了一项牢靠的基础。
认君主为栾盈后,辛俞接着极轻易地将国家公告中“君主”概念的意旨作了移换。公告是对全国民众发布的,其中的“君主”意指国家君主晋平公,辛俞有意撇开公告的针对性,抹去了公告中“君主”的原本意指,只把它当作对人们一般的要求来对待。既然自己的君主是栾盈,那么,“要跟随君主”的公告就是要求自己跟随栾盈。经过辛俞的这番论证,国家禁止跟随栾盈的公告反倒成了鼓励他跟随栾盈的公告,公告中“不跟随君主将处以死刑”的威慑内容也就成了法令逼使他不得不追随栾盈的托辞。
晋平公本是把辛俞作为国家的臣民来要求,辛俞则是把自己作为栾氏的家臣来看待。辛俞在辩护中客气地指出自己三代人无大功于国,只好归属栾氏,实际是婉转地向平公表明自己家臣的身份,拒绝平公以国家臣民要求自己。辛俞精确地论证了他仅仅和栾盈才具有的君臣关系,排除了自己对晋平公的臣属,这样,传统观念中一切关于君臣关系的规范就都成了他随叛行为成立的根据。
辛俞要跟随栾盈出逃,本是国家法令明确禁止的行为,晋平公无疑要严加处罚,但经过他的一番辩护,反而得到了晋平公的敬佩和赦免,这不仅是因为辛俞的自我辩护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更为主要的,是他在辩护中内含着对于君主至死不渝的尽忠态度,他把这种态度化成了机智的应对,于婉转客气中显示了做臣子的凛然大义,真正赢得了平公的敬佩。平公作为一国君主,极希望国中臣民能有如同辛俞那样事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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