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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忠臣之风,即使他能发现辛俞辩护中的悖理之处,也宁可不去揭穿,为了维护一个忠臣的形象,张扬忠君之礼的神圣,他认可了辛俞的辩护。
传统礼义观念是辛俞保护自己的一张盾牌,虽然他的出逃行为为晋平公所反对,但他却在维护和遵守传统礼义方面和晋平公完全一致了起来,因为传统礼义观念的最大收益者和最热衷的维护者是国君本人。在礼义观念屡遭践踏、逐渐淡漠的春秋时代,晋平公意外地发现了一位为遵守礼义观念情愿舍生蹈死的人物,他内心感到的是宽慰和喜悦,尽管此人做出了自己明令禁止的行为,尽管此人藏身于礼义观念的盾牌下,其机智中略显蹩脚,但他还是乐于认可这种掩藏,因为对方的掩藏和自己的认可所显示的都是礼义观念的神圣不可侵犯,而揭穿对方的掩藏,给对方以处罚,则会伤害礼义观念的神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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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俞:志随栾氏,礼抗君命(2)
晋厨师:自数“死罪”,解脱得生
《韩非子?内储说下》记述了两个人物不同而内容基本相同的事情,说的是厨师为免除自己死罪而采取的策略方式。晋平公招待客人,席间所上肉炙(一种烤食)意外地缠有头发,平公感到很丢脸,席后下令杀掉厨师,并且不准任何人劝谏。厨师受刑前对平公大声讲道:“我有三条死罪,说出来想死个明白。”平公说:“那你就讲讲三条死罪吧!”厨师说道:“我的刀锋利得风吹倒就能砍断骨头,但却切不断头发,是我的第一条死罪;用木炭烤肉,肉变了颜色,但没烧焦头发,是我的第二条死罪;肉熟后我翻看了几遍,但却没看见缠在外面的头发,是我的第三条死罪。”见平公有所动容,厨师接着说:“我猜想您的侍者中有嫉恨我的人。”平公让人查询,果然如厨师所言,遂免其罪,改而处罚了捣鬼的侍者。
平公下令杀掉厨师,并且不准劝谏,看来厨师必死无疑,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厨师的聪明之处在于以下两点:一是以自我列举罪状为借口,争取到了陈述说话的机会;二是在自己列举的三条罪状中,有意制造逻辑矛盾,让听众自己得出厨师不会有过失的结论。
厨师利用自我数罪的机会,讲了他对肉炙进行刀切、火烧和眼看的三个过程。三个过程和缠发的存在在时间上不能并存,这是简单的物性常识。事情的逻辑只能是:要么没有三个过程;要么没有该过程中缠发的存在。但是,刀切、火烧和眼观这三个过程是制作肉炙必经的三个程序,肉炙上席,说明三个过程是肯定存在、毫无疑问的。那么,这就逻辑地排除了缠发在肉炙制作整个过程中的存在,它就只能成了制作过程之外的增加物,而这与厨师已毫无关系了。
缠发既然不存在于肉炙制作过程,那就肯定添加于端盘进献的过程。发不会自缠于炙,必是侍者陷害捣鬼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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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偃:痈疮隐痛,梦坠头颅
荀偃属晋六卿中行氏之族,又称中行献子,一度为晋悼公时的中军元帅。《左传?襄公十八年》载,公元前555年荀偃准备伐齐,赴战前他梦见与先君晋厉公争讼,但未取胜,晋厉公持戈击他,他的头掉在前面,他跪下来安在脖子上,两手抱着头便跑,见到了一位名叫皋的巫人。几天后荀偃在路上见到了巫皋,向他谈起自己的梦,竟知巫皋也做过同样的梦。
荀偃的坠首之梦产生于两个原因,一是身体内部的感官刺激,二是他当时在君臣关系上的特殊心境。
荀偃梦见自己掉了脑袋,首先是因为他的头部正受到某种病理的痛苦刺激。《左传?襄公十九年》载,荀偃出师伐齐的次年春上,凯旋回国时生了毒疮,痈疽正好长在头部,以至于眼珠都鼓了出来。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样严重的毒疮不会是突然生出,它一定在头部经历了一个由微到著、自隐而显的过程。荀偃出征前毒疮已开始形成,只不过疼痛极小,他的意识尚无明显的感觉,然而,他在白天没有感觉到的微痛,却在晚上被隐隐地感觉到了,于是他产生了别人以戈击己、自己脑袋坠地的梦境,梦使他头部的隐痛得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弗罗伊德《梦的释义》中引用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的断言说:梦很有可能使我们意识到在清醒状态并未予以注意的早期疾病状况。这一原因构成荀偃坠首之梦的内部机体刺激。
来自头部的隐痛刺激在荀偃梦中偏偏会形成与厉公争讼、头被击落的内容,是另有原因的。据《左传?成公十八年》和《史记?晋世家》载,公元前573年,荀偃因为惧怕晋厉公的几位宠臣危害自己,与当时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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