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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同样无法考证,不过,世界各地都有高利贷,当代有,古代也有。
魏晋南北朝时期,高利贷的名字是“出债”、“出举”,或者“举”,放债形式有质押和抵押。南朝初期有一笔高利贷记录,借贷双方级别非产高:放款人是镇守东晋历阳的左府参军刁逵,担保人是东晋顾命大臣王谧,而借款人更牛,是南宋王朝创始人刘裕,不过借款的时候他还是个小混混。
刘裕是奴仆出身,年轻时还很穷,估计是抱着今人中彩票头奖的梦想,经常去赌坊厮混,不巧一次赊刁逵三万钱却输掉了。这下麻烦大了,因为刁逵的三万钱借款,是高利贷。
刘裕没有钱,被刁逵绑在马桩上狠打,幸亏王谧替他还了账,否则中国就没南宋这个朝代了。这笔钱,刘裕当时肯定没还给王谧,不过王谧并不亏,因为刘裕称帝后没杀这个故国大臣,还对他照顾有加。至于刁逵就不怎么幸运了,在刘裕发迹之初就把他杀掉了。
看来放高利贷的风险还是很大的。
至于高利贷利率,确实很黑。《宋书》记载,宋文帝期间,富户春荒时借100钱,秋收借款户要还1000钱,名义利率1000%,期限半年。借钱是短线,还钱是长线,短线、长线不是股票术语,而是指穿钱的绳子,短线绳子比较短,大约比正常短30%;长线比较长,大约比正常长20%。
如果没钱还,也容易,债主会卖掉债务人的妻女。看到这里,提醒大家不要联想杨白劳,就算债主都是色鬼,抵债的妻女却未必都是美女。比被当侍妾更倒霉的是沦为奴婢,命运也更悲惨。南北朝时期,债务导致的奴婢问题很严重,北魏孝庄帝元子攸公布律令(529年),要求废除他管辖地面上的所有公私债务(诸有公私债负,悉皆禁断,不得征)。
元子攸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不用问,不行。
南朝也有官吏看到小农为债务所累,试图改变这种状况,方法是诈骗。《宋书》记载,南宋吴郡太守顾觊之的儿子顾绰很富裕,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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