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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边境城市。衷国的始祖衷铭公,在史书上被夸奖为鸿王最英勇无畏的儿子,但他的后人,现在只统治着不足两万的人口,领地被压缩到只剩区区三百里。此次王师来伐,衷公也参加了,趁他逃向自己领地的时候,追击并奇袭攻取敷城,确是一着妙棋。
我们共有六乘战车,两百多名骑士,用来袭击敷城绰绰有余了。在接近敷城的时候,我们追上了衷公的败兵,厮杀一场,杀伤近百名敌人。再往前,道路越来越难走,我们只好放弃战车,上马进击。“你的御术还可以,骑术却实在太糟,”父亲看到我伏在马背上紧张的样子,皱着眉头呵斥,“这样无法在丘陵地带和犬人作战!”
这个时候,提什么蛮族犬人。不过我也料想不到他一语成谶,突然就有无数的犬人在四面八方同时出现,围向我们的队伍。“这里为什么会有犬人!”父亲不明白,我也不明白。照理说,他们的活动区域要再往南去三、五十里,在朗山附近。
犬人们打着破旧的奇怪的旗子,呼喊着蜂拥而来,足有数千人,顷刻间就把我们包围了。“利用骑兵的优势,冲回去,”父亲下达命令,“有冲出去的,立刻向家主求援!”
这意思,是要暂时放弃原本作为车兵徒众的那六百步兵了。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犬人虽然武器简陋,但膂力很强,单兵格斗能力极高,步兵根本无法与其相抗。我挥舞着剑,跟在父亲的身边,向西方展开冲锋。第一次,砍死十几名敌人以后,被挡了回来。同时,背后的敌人正在和步兵展开激烈的厮杀,我们被迫又向东突击了十数丈,把犬人逼退。
犬人不会骑马,他们那沉重的身躯,也恐怕没有什么马可以承受得起,但他们会骑其它的动物。远远地,我看到一个犬人,骑在一头长毛野牛的背上,在众多步战的犬人中间,仿佛鹤立鸡群似的。“那一定是首领。”我指给父亲看。
谁都知道,犬人是有组织却没有纪律的蛮人,只要打倒了他们的首领,余下的就会一哄而散。但是我们远远望着那个骑牛的犬人,却谁都不敢动这种念头——那家伙的躯体太庞大了,起码要比我高三个头,胳臂大概比我的腰还要粗,手中挥舞着巨大的黑石斧,和他对战,是人类的噩梦……
“还是继续向西冲锋吧!”家臣革高在我身边说道。革高是父亲麾下著名的勇士,擅使一柄巨大的短戈,论起步战和骑战来,恐怕家族内无人可与匹敌。但是连他,似乎也根本没有向那犬人首领挑战的勇气。
然而直到天黑,我们也没能冲出重围,身边的士兵,倒是死伤了将近一半。犬人并不如奴人般擅长夜间活动,也许他们暂时不会发动攻击,这是我们生存下去的唯一机会。
就在我和父亲商量着,是否该趁黑夜派人突围出去的时候,家臣明暮拖着一具干瘪的犬人尸体,跑了过来。明暮似乎本来并不叫这个名字,但是他一向夸耀自己明亮的双眼,在夜间也能如白昼般视物,所以大家就都习惯这样叫他了。说起来,曾经还有人怀疑他有奴人的血统呢,但是没有证据,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对啊,你趁黑暗混出去向家主求救!”父亲看到明暮,高兴地一拍大腿。“我正有此意。”明暮说道,把拖着的犬人尸体抱了起来——原来只剩一张皮,里面的骨肉都已经被挖干净了。他披上犬人的皮,轻轻叫了几声,活脱脱就是一个可厌的犬人。
我和父亲都笑了起来,可是我突然想到,可以用这个办法,让父亲也一起混出去啊。我望向父亲,他也正望向我,原来我们的心思是一样的,只不过,他是想让我跟着明暮一起出去。“您不走,我也不走!”我斩钉截铁地说道。父亲摇了摇头:“那算了。我不能离开,否则这些家臣都会死。”
即便能够保住性命,世代家臣如果损失惨重,无论是作为士族的尊严,还是在家中的地位,都会受到极大的损害。我知道,父亲不愿意那样做,但恐怕,他更不愿意批上犬人的毛皮,这个样子逃走,会被人作为笑柄的,极大损害士族的尊严。
明暮似乎成功地混出去了,因为他所经过的方向,犬人群中并没有产生什么骚动。如果家主得到消息,立刻点兵来救,大概天刚亮就可以赶到了。我们坐在地上,背靠着背,手中牢牢握着武器,假寐一会儿,等待黎明到来后的厮杀。
但是,终于等到了黎明,等到了犬人的新的一轮进攻,却并没有等来援军。父亲有点失望地望着远方,彭国所在的方向,喃喃地说道:“不会这样狠心吧……不,一定是明暮没能完成任务……”
我却宁可相信家臣,也不敢相信家主。在改依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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