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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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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春天,我前往威邑去见鸿王,在他们部族祭奠天最的秘洞中,我把水玉交给了他。鸿王把火玉、水玉,还有他最先得到的风玉拼接在一起。“果然是一个圆球的一部分啊,”他指给我看,“只要把这个球拼接完成,就可以获得足以动摇天壤的力量,就可以推翻鹏王的暴虐统治了!”

我没有向他描述自己所经历的各种奇事,他也没有问。我望着那个已经大半成形的圆球,脑海中突然冒出“大化之珠”这个词来。我摇了摇头,实在不想再回忆起那对暗红的瞳仁了。

“还有最后一块,西方的云玉,”鸿王望向我,目光中充满了鼓励,“拜托你了!咱们的理想就要实现了!”我点了点头,却并不象他那样激动。

离开威邑,我径直前往西方,首先来到苹邑,看我继承苹氏的独子届。届今年才刚十一岁……不,应该说他已经十一岁了,但行为举止还和五六岁的孩子一样。他说话结巴,经常辞不达意,贪玩爱睡,不肯学习。我为什么会生出这样的傻儿子来?难道因为父亲太过精明,就更显出儿子的无能?那么鸿王的儿子为什么还算看得过去?论起精明,鸿王就算不如我,差距也不很大。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孩子的母亲太过愚蠢,可怜的届所继承的,都是母系的遗传。是的,那个愚蠢的女人,除了知道陪我睡觉,帮我生养儿子以外,没有丝毫的价值。当初,我把从战场上俘虏的女性带进卧室,我每年千里迢迢去和苹妍幽会,从元老、家臣到奴隶无人不知,只有她始终蒙在鼓里。很简单地栽赃,说她与别的男人私通,将其贬为庶民,她竟然无力辩驳。这样的妻子,确实不要也罢。

这时候,我突然想到,若能和苹妍生下儿子,那应该会是相当聪明和武勇的吧……不,如果苹妍不死,让她生下儿子并亲自养育,将来恐怕会成为我的威胁——就象当年我是父亲的威胁一样。

不管怎么说,届这孩子是无法继承我的事业的。我把苹氏交给了他,但彭氏该由谁来继承呢?我似乎应该再娶一个妻子,多生几个儿子来甄选一下。此次从西方回到彭邑,就开始计划这件事情吧。

“父亲,我要回家!”届一见到我,第一句话果然不出所料。

“这里就是你的家呀,”我有些不耐烦地教导他,“你现在是苹氏的族长,你现在是苹届而不是彭届!”届咬着手指,怯怯地说:“可我是您唯一的儿子啊,我迟早要回去彭邑的呀。”

我吃了一惊,但这孩子接下来的话更加令我愤怒——“他们说,我没有弟弟,只有我才能继承彭氏。”我瞪起了眼睛:“他们说?他们是谁?!”

届竟然被我吓哭了。但寻找这些话语的根源,其实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跟随届来到苹邑的几名家臣想要回归故乡,在幼主面前说些混话,原也在情理之中。我找出那几个人来,二话不说砍下他们的头颅。“听父亲的话,做个好孩子,好好留在苹邑,这里是你的家,”我这样对届说,“谁再敢对你说要回彭邑去,父亲就要谁的命!你记住了?”

在苹邑停留了不到半个月,我就继续向西行进,三天后进入了疆氏的领土。疆氏是西方九天十四将中最小的一个部族,没有城邑,只有村庄,贵族和百姓统共还不到一千人。疆氏所居住的疆山,是西方的尽头,翻过疆山,后面还有些什么,没有人明确地知道。

传说中,那是一望无际冰雪覆盖的世界,把滚水泼向地面,没等落地,就会结成坚冰。西方的天柱——清木——应该就在这冰天雪地的某个角落里,千万年就这样静静地矗立着。

疆氏热情地接待了我。我向他们索要“火狐之皮”——传说七百年前,有一只巨大的赤红色的狐狸翻过疆山,进入疆氏的领地,疆氏出动了族内最勇敢的七名战士,追捕了整整九天九夜,才把这只奇怪的狐狸打死,剥下其皮,作为族中的至宝。据说这件火狐之皮可以抵御凡人所难以想象的寒冷。

“不……这……那是不存在的……”疆氏的族长疆廓听了我的话,惊恐得浑身颤抖。我打断他的话:“不需要隐瞒,我知道得很清楚。只是借用而已,如果你不肯答应,我就把这个消息禀告鹏王——你应该想象得到,鹏王知晓此事后的结果。”

疆廓无奈地献出了火狐之皮。我把这张鲜红的毛皮裹在身上,但随即象被火焰烫伤了似的,把它剥了下来。可以自己发热的死的毛皮,果然是无上的至宝。我把服庸等家臣留在疆地——没有必要再带他们去冒险,海上的远征,已经使我丧失许多名优秀的家臣了。如果我可以凭借个人的力量进入西方冰雪世界并活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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