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4 页)
四人不禁一起怒道:“什么人敢在秋风岭下捣乱?”
年轻人一甩披风,傲然道:
“我是英雄好汉,我要抱打不平。”
………【第五章 盗亦有道】………
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了,我们才知道它的可贵,才想到要去珍惜。
可它却一年又一年一遍又一遍在很多人身上被印证着。
不是真的经历了、承受了,谁又能知道其中真正的味道。
只有真正经历了,才能体会这种痛苦是如何深邃,如何浓烈。
今天对于秦不还来说,是他从出生到现在最糟糕最倒霉的一天。
黑暗的屋子、阴冷潮湿的地面、被绑住的手脚、饥饿、疲惫、孤独、思念和自卑,一下子全降临到他的身上,紧紧地包裹了他。
他生平第一次尝到了失败、灰心、和抑郁的滋味。
甚至还有绝望。
现实当中遭遇的挫折和他心目中的理想产生了激烈的冲撞。
英雄豪杰岂会遇到几个小毛贼就落到这步田地?
他可是一直一心一意要做顶天立地的英雄仗义豪侠的好汉的。
他曾想作“雪狮子”林易一样的豪杰。
林易三十岁即创立雪峰堡,手中霸王枪横扫大江南北,百战无敌,并且史无前例地连任两届武林盟主,声望地位无人能及。虽然他已故去二十余年,但若论枪法造诣,普天之下,至今无能出其右者。
他也想作肖明月一样的大侠。
肖明月出道之初即以“一鹤冲天”的轻功冠绝江湖,以“绿竹松风剑法”倾倒天下,成为南楼一派最杰出的弟子。
更重要的是他生性洒脱磊落,豪迈脱俗,出道不久即与武当冲霄、昆仑派的海迪风联袂江湖、惩奸除恶、快意恩仇,风头之劲一时无两,被誉为“风云三杰”,成一段佳话。当时,甚至是今天,他们都是无数青年人崇敬效仿的偶像。
后来,他虽受人诬陷,蒙受不白之冤,但他忍辱负重,心怀天下,非旦无损于他的形象,反而使他成为继林易之后最具传奇色彩的一代名侠。
他还想象花飞梦那样。
花飞梦师承“天外四大奇人”之无名和尚,出道之初即敢以一人之力对抗当时势力滔天的“七煞教”,虽然历尽艰险,却百折不回无惧无畏,以热血、铁骨、柔情谱就了段段英雄之曲。
虽然他很快就淡出江湖,与红颜知己归隐海岛,但他的故事至今广为流传。
(林易、肖明月、花飞梦的故事将在另外的作品《剑气飞花》中叙述)
他们都是秦不还心目中的英雄,是他一直以来想要成为的英雄。
可今天,他的豪情壮志却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他今天才知道他的真实本事和他想象中的有多大的差距。
他一下子认清了很多事情,也想通了很多事情。
这一天过得虽然很糟糕,对他却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
甚至对他今后的生命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如果他还有今后的话。
******************************
不知过了多久,天似乎亮了起来。
透过门缝漏进来的光线越来越明朗。
咕噜噜的肚子的叫声把他拉回到现实,眼前的处境重又激起他对强盗的仇恨。他暗下决心,若有机会一定要把这些该死的强盗个个碎尸万段。
不,碎尸万段之前先要把他们打个屁股开花。
得让他们先吃点苦头。
外面渐渐有了人声,而且吵声越来越大,听起来喜庆而热烈。
同时伴有锅碗瓢盆的碰撞声,象是在做饭了,原来这地方离厨房不远。
跟着,饭菜的香气透过整间屋子的缝缝隙隙毫不知趣地涌了进来,迅溢满了秦不还置身的小小空间。
妈的,这该死的厨师的手艺还真不赖。
此刻的饭菜之香竟是秦不还闻所未闻。
他的肚子已经毫不掩饰地证明了这一点。
秦不还从来没有觉得象现在这样痛苦过。
他现在只盼着快点来人把他带出去,即便出门就被剖心挖肝他也不在乎了。
继续待在这里,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
时间一点点的在推移,门缝里射进来的光线已经由金黄变成了一种更亮更白的颜色,他甚至听得出厨房的人已开始上菜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