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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如果物业管理单位按普通居住小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提供无法分开的公共性服务,如保洁、保安、各项费用统收、绿化等,高档住宅亦享受同样服务的,则按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交纳;如果物业管理单位按高档住宅服务标准提供公共性服务,普通住宅同样享受的,则按高档住宅服务交费。为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分别提供的服务项目如楼体维修,普通住宅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规定交费,高档住宅的维修不执行此收费标准。
Q:物业管理企业何时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A: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一般从购房人验收房屋、签字认可后,开始计取物业管理费;也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始计取管理费的。如果购房人在购房时,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对物业管理费计取另有约定则除外。例如:有的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免第一年物业管理费,就属于这种情况。
Q:公共区域内的照明费用谁来负担?
A:公共区域的照明一般指楼房的楼梯、门厅、走廊等地方的照明,这部分能源费用应由受益人承担,一般惯例是,按单元门进行分摊收费。因此,住户除了缴纳本户所用能源费用外,还应缴纳应分摊的能源费用。
Q: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A:物业管理由于其活动范围的广泛性、服务对象的复杂性,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纠纷也往往是多种多样的,针对不同类型纠纷应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处理。一般而言,处理纠纷的方式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
(1)纠纷双方协商解决。无论是业主之间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或是业主与其他第三者之间的纠纷都可首先通过调解,协商以得到圆满解决。
(2)不能达到协商条件的,可通过物业管理协会或购房者协会协调解决,或是申请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3)对于一些严重的侵权行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4)其他方式。如对于违反管理办法和业主公约等规定者或是拖欠或拒交各种应交费者,有些物业管理公司往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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